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哪些品种?流转交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1-12-30 11:15:1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30
近日,桂平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新规,明确了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及需要具备的条件。那么,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哪些品种?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哪些品种?
根据2021年12月28日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浔政办发〔2021〕20号),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要包括以下12个品种: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2、林权:包括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3、“四荒”使用权: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坑塘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使用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包括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5、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可以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6、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7、农业类知识产权:包括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可以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8、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流转交易。
9、农村生物资产:即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
10、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农村集体福利采购、农村集体社会中介服务、农村小微工程等其他农村产权。
11、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即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个成员(股东)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数额。
12、其他农村产权,如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经营性开发利用部分)等。
二、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要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权属清晰。
2、交易双方具有流转交易农村产权要素的真实意愿。
3、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流转交易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环保、规划等政策规定。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及条件的介绍,可知桂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主要有12种,流转交易需要具备4个条件。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