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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021-12-27 15:26:25来源:维西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486

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高质量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维西县印发了《维西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维民发〔2021〕14号),全文如下。如果大家对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的农村产权交易感兴趣的话,可以点击迪庆藏族自治州农村产权交易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进行查询。

维西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32号)、省民政厅等19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0〕45号)、《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36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高质量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依据迪庆州民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迪民发〔2021〕18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州民政局工作部署,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与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相结合,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2021年4月,全面启动全县乡(镇)社工站建设,6月末实现全县乡(镇)社工站全覆盖。2022年,进一步提升乡(镇)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2023年,重点支持建成部份示范性社工站,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打通民政政策落地“最后一米”,切实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及乡村振兴,打造高质量和特色服务水平的维西县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品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党的建设,把乡(镇)社工站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的民政基层服务一线阵地。

(二)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依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专业引领。注重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丰富为民服务实践,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四)坚持统筹协调。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社会政策,创新民政服务供给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民政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社工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社会工作负责股室主建、其他股室共建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社工站建设,根据工作需求,成立维西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维西县民政局社会事业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于4月30日前报县民政局备案。

四、工作职责

(一)县民政局。根据服务需求和资金保障情况,制定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落实社工站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做到统一挂牌、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服务内容和标准,指导社工站人员管理和服务项目实施。

(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立足乡镇、深入村居、便民利民、专业服务”的要求,充分整合资源,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人员负责社工站的管理。负责社工站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并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五、建站方式和标准

(一)人员配备。以现有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及社会救助助理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为骨干,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各类服务人员,组建社工站。县民政局统筹指导社工站开展服务,日常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社工站在本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工站原则上由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兼任站长,由民政工作业务负责人任常务副站长,由综合素质较好、专业水平较高的社工担任副站长,并将合同期内的现有乡(镇)社会救助助理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纳入乡(镇)社工站统一管理使用。

(二)场所设置。依托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民政服务机构等现有的场所设施,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统一悬挂“维西县XX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

(三)保障措施。积极与州局对接,通过福彩公益金、财政支持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每个社工站不少于2万元的建设标准,提供场所布置、办公及服务设施配备等。要积极统筹整合本级民政各个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32号)要求,按照当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总支出的5%以内安排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公益慈善资金支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四)制度建设。社工站要以党建为引领,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制定管理制度,探索研究制定服务准入、评估办法、督导培训等相关配套制度,符合条件的要登记为法人组织。

六、主要服务内容

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主要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建档访视、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参与为老养老服务。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高龄、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精神慰藉、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智能技术运用、咨询服务、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安宁疗护等服务。

(三)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推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未成年人保护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工作;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对学校和社区做好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心理健康教育、不良行为预防和干预、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关爱服务等工作。

(四)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协助基层群众强化民主理念、掌握协商方法、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同时,协助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开展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推进集中安置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困难家庭的支持、关爱和互助体系服务。

(五)参与社会事务服务。协助开展残疾人、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情感关怀、心理疏导、资源链接、权益维护、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救助照顾等服务。

(六)引领志愿服务。协助推动构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动平台,推动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机制。提供志愿服务领域专业支持,协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者动员、招募、培训、使用、服务记录与证明等志愿组织内部管理,帮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资源整合、服务规范、品牌创新等工作。

(七)参与其他领域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组织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在乡(镇)承接重大赛事、大型活动时,组织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结合本地区和社工服务需求特色,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开展本土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

七、实施步骤

(一)完善工作方案(4月15日以前完成)。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0﹞45号)要求和省、州民政工作会议安排,制定维西县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及时间节点。制定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实施计划,并报州民政局备案。

(二)建立健全社工站(6月30日以前完成)。

县民政局要积极落实乡(镇)服务场所及相应设施设备,保障社工站人员和资金配备到位,根据工作需要,举办有关培训和工作调度会。2021年6月底前,实现全县乡(镇)社工站全覆盖。

(三)开展驻站服务(2021年9月30日前)。

社工站整合现有社会救助助理员、协理员、儿童主任等政府购买现有服务力量,按照职责任务、运行机制、服务清单,开展社会救助、为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社区事务等领域多样化综合性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

(四)规范考核评估(2021年12月31日前)。

县民政局每年对乡(镇)社工站建设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并将结果报州民政局,县民政局将把社工站建设纳入每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作为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社工站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社工站建设,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社工股室主建、其他股室共建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

(二)强化监督指导。落实监管职责,建立日常监测、台账记录、定期考评和评估机制,予以重点推进。要完善政府购买或专项支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要及时处理违纪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意义和作用,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社工站建设和项目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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