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农村产权交易需要哪些材料?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2021-12-16 10:57:4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62
龙港市农村各类产权可以采取协议、竞价(含网络竞价)、拍卖(含网络竞价)、招标等方式进行交易,也可以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那么龙港市农村产权交易需要哪些材料?交易需要注意什么?农交网小编带您来看看吧!
一、龙港市农村产权交易需要哪些材料?
2021年2月18日,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办发〔2021〕6号)的通知,产权交易双方都应当按要求递交材料。
受让方申请受让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农村产权服务机构资格审查:
1.农村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3.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5.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6.联合受让的,需提交联合受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
7.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转让方申请转让产权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社区合作社集体性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2.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3.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产权权属的证明材料;
5.相关决议、批准文件;
6.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的材料;
7.委托办理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8.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龙港市农村产权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1.龙港市行政区域内涉及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资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所有的水域或滩涂养殖权流转等交易事项,都应在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进行,除了以下内容:
①单宗合同平均年交易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资产交易。
②单宗合同面积在5亩以下(含5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
③其他按规定可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组织的交易事项。
2.在龙港市农村产权交易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①操纵交易市场或者扰乱交易秩序的;
②影响交易双方进行公平交易的;
③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3.农村集体产权的转让须经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同意;转让底价,以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为依据;转让底价低于评估值的,应当经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同意。
以上就是关于“龙港市农村产权交易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介绍,农村产权交易双方都应当按照龙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递交材料,希望对感兴趣的朋友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