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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果洛《达日县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方案》印发

2021-12-14 11:49:12来源:达日县人民政府阅读量:572

2020年05月23日,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达日县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方案》。如有达日县、玛多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达日县农村产权交易玛多县农村产权交易。方案的目标是:2020年起,完成多数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到2025年,70%-80%户农牧民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村庄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的要求部署。

达日县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方案

达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达日县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的《达日县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2日

达日县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顺应农牧民群众对居住条件改善提升的迫切要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农牧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全县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在尊重农牧民安居需求和农房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牧民住房,推进农牧民生活品质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牧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主。建立和完善政策引导、技术支撑和资金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实施以农牧民群众自愿、自主和自筹为主,不得强制改造和裹挟改造。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建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坚持问题导向,以住房节能改造和牧户庭院环境等设施改造为重点。建立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拆除违章建设,创造美好庭院,有效提升村庄整体风貌,推进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居住条件改善规划设计要与村庄整体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要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体现民族特色和乡村特点,反映时代特征。

(四)做好政策衔接,统筹推进。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乡(镇)创建、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农牧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土地整理等工作要求,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方式统筹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以县域内重要交通干线、重要旅游景区及城镇周边村庄、职工居住的老旧小区为主要实施范围优先考虑、乡镇驻地村庄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群众参与意愿强烈的村庄。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要求,项目实施村庄范围内所有庄廓院落和住房均应纳入改造范围,享受奖补政策。

(二)实施内容。聚焦农牧民群众最急需和最迫切的愿望,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完善现有农牧民住房围护结构节能保温和户用庭院改造等大幅提高生活品质内容为重点,统筹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整村连片改善人居环境。一是提升节能保温方面。包括外墙节能保温、屋顶保温防水、架设被动式太阳能暖廊、更换住房外窗等;二是庭院、围墙、大门整修,统一村庄风貌及村庄环境整治方面。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拆除、宅前屋后乱搭乱建整治及残垣断壁拆除、住房及院墙风貌提升等。

根据实施项目重要性,分为重点推进项目和引导类项目。其中住房节能保温和庭院环境改造为重点推进项目,项目实施村内具备条件的所有住户都应实施。其他项目均为引导类项目,由群众自愿选择。

(三)实施目标。按照2019年先行开展试点,完成少数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多个村庄风貌得到提升。2020年起,完成多数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到2025年,70%-80%户农牧民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村庄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的要求部署。2020年达日县总任务419户,总资金83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28.5万元,县级配套209.5万元。县城阳光小区统一由县住建局实施改造194户,省级补助291万元,县级配套97万元。满掌乡实施180户(原则上分配至乡政府周边格桑尔小区集中点实施改造30户,满掌乡寄校后侧集中点30户,查干村集中点60户,布东村集中点60户,按照满掌乡地处边界及主要交通要道,应优先实施乡政府周边格桑尔小区集中点房屋及公路沿线的牧户住房的前提下再解决查干村和布东村集中点的住房)省级补助270万元,县级配套90万元。特合土乡科曲村集中点及公路沿线实施改造45户,省级补助67.5万元,县级配套22.5万元。

(四)资金分配及维修内容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城和乡镇实施住房提升改造成本有所不同,维修内容也有所变化。

1.总资金及支出情况

项目总投资628.5万元(419户×1.5万=628.5万),其中前期费用、不可预见的屋顶漏水维修等费用共计34.49万,建安费为594.01万,最终每户补助资金为1.41万元。

项目总投资838万元(419户×2万=838万),其中前期费用、不可预见的屋顶漏水维修等费用共计34.49万,建安费为803.51万,最终每户补助资金为1.91万元。

2.维修内容及单价详细

(1)县城阳光小区每户1.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总资金194户×1.5万=291万,维修内容:外保温、外墙涂料及院墙维修。(外墙保温83.52㎡×100元=8352元、围墙涂料70.8㎡×60=4248元,院墙修整、抹灰1500元、不可预见的屋顶漏水维修。合计每户补助资金为1.41万元)

(2)县城阳光小区每户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总资金194户×2万=388万,维修内容:外保温、外墙涂料、院墙维修及更换门窗(窗户为铝塑复合材料、防盗门)。(外墙保温83.52㎡×100元=8352元、围墙涂料70.8㎡×60=4248元,院墙修整、抹灰1500元,防盗门2×1100元=2200元,铝塑复合窗5个×560元=2800元、不可预见的屋顶漏水维修。合计每户补助资金为1.91万元)

(3)乡政府实施住房提升每户1.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维修内容:外保温、外墙涂料、院墙维修及不可预见的屋顶漏水维修。

(4)乡政府实施住房提升每户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维修内容:住房外保温、外墙涂料、院墙维修、更换门窗(窗户为铝塑复合材料、防盗门)及不可预见的屋顶漏水维修。

(五)实施方法

1.乡镇申报,村级组织。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分年度进行项目申报。省、州级年度实施方案及计划任务下达后,列为项目实施村的乡镇政府在充分了解牧户住房改造意愿的前提下可对住房保温及采暖进行实施,各乡镇按照本地区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房逐户确定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和工程量,明确统建、自建范围,达到住房提升改造的最终目的。

2.明确责任,群众自愿。项目实施前乡镇及村委会要对项目实施村内住房现状逐户进行调查评估,登记房屋现状(房屋及院落现状情况要拍照记录),确定项目内容、测算工程量,并填写《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入户调查及项目确认表》,由户主签字确认,建立农牧户档案,相关信息要录入“青海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项目要根据群众意愿及住房实际情况科学评估实施必要性,逐户逐项研究确定实施项目。实施项目及工程量确定后,由乡(镇)、村委会与农牧户签订协议书,并明确具体项目建设时序和质量验收标准,项目完成后,乡(镇)政府要按照《青海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入户验收,县级主管部门要统一组织整村验收。

3.群众投入,政府补助。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以群众投入为主,政府给予一定比例按实际实施项目及工程量,按照当地单位造价成本进行测算后,以实际投入建设成本给予奖补。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奖补比例原则上按照重点推进项目不高于建设总成本的35%、引导类项目不高于建设总成本的25%的比例予以奖补,每户最高奖补资金不得高于1.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奖补比例原则上按照重点推进项目兜底解决、引导类项目不高于建设总成本50%的比例进行奖补。省级财政按户均1.5万元的补助标准将奖补资金直拨到县,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县级财政按每户不少于0.5万元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保障住房条件改善工程的顺利实施。

4.方式自选,坚持共建。为强化村庄整体风貌打造,住房外立面及院墙风貌提升项目以村为单位,在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建设。统建项目成立村级公共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机构,广泛发动村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和财务监管,并按照工程招标范围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自建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由农牧户自行组织实施,经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发放奖补资金。

5.率先垂范,稳步推进。2020年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有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开展入户调查、项目评估、成本测算、风貌设计和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工作方法、研究实施方案、形成质量验收标准,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确保农牧区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建设程序,规范管理运行。建立健全补助对象、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公示公开制度,建设内容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施方案和整体风貌控制设计,要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提交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并报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今年目标任务要确保在6月初全面开工,本年10月底前全面竣工验收。

(二)加强设计引导,突出村庄特色。组织技术水平较高的省内外设计院所和设计师开展村庄风貌研究,突出村庄特色风貌。积极推广使用青南藏区民居建筑推荐方案图集,并组织编制一批特色鲜明、简单易懂、经济实用的村庄风貌提升、改造整治设计方案选用图集。

(三)加强技术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切实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风貌引导图集和建筑材料选用和验收标准,加强规划管控和质量安全管理,对施工关键环节要派专人指导监督,做好现场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确保项目安全合格,确保改造后的住房节能保温效果大幅提升、厕所改造达到规范标准,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居住功能进一步完善。对于濒临倒塌的空心屋,要动员农牧户及时进行“拆危”,以达到消除安全隐患和整治农牧区人居环境的要求。

(四)推动建材下乡,积极服务群众。实施改造的乡村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节能保温、铝塑玻璃、排水管网、厕所洁具等建材使用,有条件的乡(镇),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由乡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建材及产品,为农牧民群众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建材质量。

(五)强化资金监管,加大监督检查。设立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规范使用,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不得将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与居住条件改善提升工程无关的其他事项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县财政局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住建局提供的农户补助资金发放表发放住房提升改造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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