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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09 11:34:23来源: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539

2020年5月12日,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阳新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黄石市阳新县农村产权黄石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阳新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阳新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阳新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9〕10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的批复》(农办经〔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规范建设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强化指导服务,注重示范带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带动脱贫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其成为振兴乡村、脱贫攻坚、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切实维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合作社基本原则,鼓励先行先试,着力在解决合作社规范运行、推动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探索可复制、能推广、接地气的范例经验。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我县各地的优势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差异,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坚持统筹协调。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合作社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支持发展的合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全县农民合作社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规范,社务管理公开透明,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到2020年底,全县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96%以上,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合作社“一社一档”建档率达80%,“六有”(有健全组织机构、有具体章程制度、有统一生产标准、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合理盈余分配、有一定品牌影响)农民合作社创建率达到50%,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社培育率达到10%,农民合作社社均成员数达到45人,合作社成员户收入高出非成员农户收入25%,县镇两级农民合作社专业辅导员定岗定人;组建阳新主导农产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8家,并给以重点扶持,做大做强阳新农业产业。

到2021年12月,全县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98%以上,95%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合作社“一社一档”建档率达100%,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社创建率达到15%,“六有”农民合作社创建率达到60%,农民合作社社均成员数达到48人,有盈余的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率达100%,每个镇区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不少于1家,8家主导农产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期限

从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限为两年。

三、试点任务

(一)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

1.加大示范社培育。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级示范社培育要求,积极开展各级别示范社培育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到2021年度底,全县县级示范社占比达到15%。

2.加强规范化建设。对照有健全组织机构、有具体章程制度、有统一生产标准、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合理盈余分配、有一定品牌影响的“六有”标准,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到2021年底,力争“六有”农民合作社创建率达到60%。

3.拓展业务范围。深入实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成电商服务站200个、“仙岛云购”开设店铺超过150家,实现贫困村合作社农产品基本通过全国供销e家等电商平台销售,“线上”农产品销售品种达到30款。同时,发挥阳新县“农合联”桥梁作用,以阳新县精准农业服务公司为载体,开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合作社品牌农产品“线上”销售率达到80%以上,实现“线上”农产品销售品种90种。

4.引导创新发展。引导农民以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等各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扩大成员覆盖面。着重支持规模较大、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和联合社开展互助保险试点,探索帮助小农户多渠道化解产业风险的新方式。选择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2-5家合作社或联合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探索满足小农户发展产业融资需求的有效途径。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

(二)促进联合与合作。

5.注重产业联合。以经营油茶、苎麻、杂柑、中药材(吴茱萸)、水产、畜禽、粮油、果蔬8大主导农业产业的农民合作社为对象,组建8家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合作社联合社,并在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实现品牌共创、利益共享。

6.加强区域联合。以乡镇为区域,在每个镇区重点支持组建1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并指导培育为示范试点,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以点带面带动区域内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7.突出行业合作。积极推进“中邮”与农民合作社合作,以县级以上示范社为主要合作对象,开展贷款、保险、寄递、电商四个重点业务合作,促进合作社产品推广,稳定合作社长久发展。

(三)加大扶持服务力度。

8.畅通退出机制。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对合作社生产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分类处置名存实亡的“空壳社”,净化合作社发展环境。同时,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与要求,指导农民合作社完善治理结构与经营模式,建立合作社“一社一档”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日常服务,促进全县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9.完善融资平台。继续开展“楚农贷”贷款业务,缓解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银行及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对接,建立对接机制,进一步简化信贷申报与审核发放流程,提高发放效率。

10.组建服务团队。组建165人农业产业专家服务团队,按照“专业人做专业事”的思路,专家队伍要分区域、分类型、分产业,帮助合作社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同时,依托合作社加强对贫困户的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自身机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9月—2020年4月)。拟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机构,拟定合作社规范章程、制度及运行规范具体标准。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1年6月)。

1.宣传动员(2020年5月-6月)。建立健全全县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召开动员和培训会议,统一安排试点任务,通过电视、报刊等广泛宣传。

2.整体推进(2020年7月-12月)。推动合作社提质增效,推进合作社区域联合、行业联合、多主体融合,加大财政、项目、金融、人才扶持力度。

3.建立机制(2021年1月-6月)。建立全县农民合作社管理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平台、农民合作社融资平台。探索建立合作社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合作社发展政策。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7月—12月)。对全县试点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市场监管、发改、商务、扶贫、供销、人行、邮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落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各镇(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负责所辖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的整体推进;县农民合作社联合会负责培训、指导联合湖社组建、财务规范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组建以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市场监管、发改、商务、扶贫、供销、人行等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服务队,并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制定合作社质量提升指导服务计划,切实帮助合作社做好质量提升相关工作。

(三)实施带动奖补。2020年继续实施《阳新县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实施方案》(阳政办〔2017〕9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政策的补充意见》(阳政办函〔2018〕72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农民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吸纳5户以上(含5户)贫困户就业的奖补2万元,带动10户以上(含10户)奖补3万元。

(四)落实保障经费。一是安排合作社“一社一档”建设、合作社人员培训、合作社示范培育、联合社培育、试点工作专班等专项试点经费,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扶持经营我县8大主导农业产业的8家联合社做大做强。

(五)加强检查考核。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镇(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并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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