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方法介绍!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2021-12-01 17:13:2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782
要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农村产权交易,交易中心可以根据交易金额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那么,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方法、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大家请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方法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方法,可以参考2019年6月14日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冀供销办字〔2019〕18号)文件。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包括: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方式服务费、竞价方式服务费)、标的勘察费和顾问服务费等。
1、交易服务费
(1)协议方式服务费:以产权交易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向成交的出、受让方双向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①成交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差额计费率为1%;
②成交金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差额计费率为0.8%;
③成交金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差额计费率为0.6%;
④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差额计费率为0.5%。
每笔交易最低收费标准为200元。
(2)竞价方式服务费:以产权交易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向成交的出、受让方双向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①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差额计费率为2%;
②成交金额在500-5000万元(含),差额计费率为1%;
③成交金额在5000-10000万元(含),差额计费率为0.5%;
④成交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差额计费率为0.25%;
每笔交易最低收费标准为200元。
2、标的勘察费:每次100-300元,多次实地勘察可多次收取,具体根据项目情况在公告中明示。
3、顾问服务费: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有关行业收费标准已做出明确规定的,要执行其行业收费标准。
4、交易中心对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由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证认定的基层经济性组织)免收交易服务费和标的勘查费。
5、服务费一般以人民币结算。服务费以外的合理费用支出,由相关方协商确定。交易服务费可以从交易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一次性支付,或另行支付。
二、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现行《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指的是在2019年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19〕63号)文件,明确了文件的出台背景、遵循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出台意义。
其中,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有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财产权、农村生物资产、水权以及其他农村产权这12种,明确了这12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式、程序以及交易规范。
总结: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方法,可以参照(冀供销办字〔2019〕18号)文件;现行《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指的是在2019年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冀政办字〔2019〕63号)文件。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