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国有建设用地违法建筑认定2022?违法建筑怎么处置?
2021-11-30 23:48:0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57
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获得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相关行政许可或者未按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相关行政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行政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那景宁县国有建设用地违法建筑是怎么认定的呢?违法建筑应该怎么处置?
一、景宁县国有建设用地违法建筑认定2022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违法建筑处置办法》(景政发〔2021〕10号),景宁县国有建设用地违法建筑认定遵循以下方法:
1、具有下列违法建设行为之一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属于违法建筑: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依法批准的用地数量占用土地建设的;
(2)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扩建、拆改建的;
(3)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设位置、建筑高度、层次、面积等内容建设的;
(4)未依法取得临时用地许可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的;
(5)违反临时用地许可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的内容建设的;
(6)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物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未按规定批准延长手续,其临时建筑物未拆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建设行为。
2、景宁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下列行为属于不需要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形:
(1)在建筑物外立面搭设下沿高度不低于240厘米,挑出外檐部分最宽不超过80厘米的非落地遮阳(雨)檐篷、以及安装晾衣架、防盗窗和因房屋无设备平台预留引起的空调外挂等设施;
(2)在建筑物内部设门、增加或减少隔墙等不对承重结构进行破坏的、不涉及建筑面积增加与用途改变的建筑内部装修行为;
(3)除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街道两侧和重要区块的建筑物以外,不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的建筑外立面装修装饰。
但上述行为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容貌、户外广告、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景宁县国有建设用地违法建筑怎么处理
1、违法建筑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后,应当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申请(委托)违法建筑拆除单位组织拆除。
2、对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可以依法代为拆除。对侵占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立即代为拆除。
3、违法建筑执法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督促当事人在决定确定的合理期限内自行拆除。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其自行拆除。
当事人为企业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其自行拆除。
当事人为社会团体的,主管部门以及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其自行拆除。
当事人为宗教团体的,民宗部门应当督促其自行拆除。
当事人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或者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自行拆除。
4、违法建筑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或者申请(委托)拆除违法建筑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违法建筑拆除单位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依法催告当事人履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按规定发布载明强制拆除实施时间、相关依据、违法建筑内财物搬离期限等内容的强制拆除公告;违法建筑当事人未在强制拆除公告载明的期限内搬离违法建筑内财物的,违法建筑拆除单位应当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将财物登记造册,并运送他处存放,通知当事人领取。
违法建筑拆除单位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在公证机构公证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下,实施强制拆除。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制作笔录,并拍照和录音、录像。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需要公安机关、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配合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在看完全文后,大家对于景宁县国有建设用地违法建筑是否有了更多的认识呢?希望农交网整理的本篇文章能够带给大家一些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