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证到哪个部门办理?未取得狩猎证擅捕野生动物怎么处罚?
2021-11-18 17:24:3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730
我国的野生动物并不是想猎捕就猎捕的,尤其是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办理特许猎捕证才能猎捕。如果是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也需要办理狩猎证才能猎捕。那么,狩猎证到哪个部门办理?未取得狩猎证擅自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怎么处罚?大家请看下文农交网小编的详细介绍。
一、狩猎证到哪个部门办理?
想要办理狩猎证,申请人应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狩猎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
取得狩猎证的申请人,应该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申请人如果是持枪猎捕的,应该去公安机关办理持枪证。
申请人如果需要出售依法获得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向经核准登记的单位出售,或者在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集贸市场出售。
二、未取得狩猎证擅自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怎么处罚?
未取得狩猎证擅自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会被相关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违法所得。如果有猎获物,还会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猎获物的,会被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想要办理狩猎证,可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取得狩猎证后就可以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动物了,如果没有取得狩猎证擅自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会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如果想要猎捕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办理特许猎捕证。特许猎捕证怎么办理,可以点击:特许猎捕证怎么才能办?申请特许猎捕证向什么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