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土地流转有哪些形式?财政奖励标准是多少?
2021-11-12 14:40:5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27
2021年9月17日,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发布《2021年澄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截止征求。那么汕头市澄海区土地流转有哪些形式?财政奖励标准是多少?农交网小编特意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汕头市澄海区土地流转有哪些形式?
根据《2021年澄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汕头市澄海区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具体如下:
1.出租(转包):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2.入股: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承包方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以采取优先股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险。公司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方。
二、汕头市澄海区土地流转财政奖励标准是多少?
根据《2021年澄海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于符合要求规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如下奖励:
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出方享受财政奖励标准:按每亩15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入方享受财政奖励标准:按每亩15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为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对用于种植水稻的每亩再一次性增加奖励50元。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受财政奖励标准:新增土地流转规模超过50亩的按每亩100元给予奖励,若流出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每亩150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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