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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平县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04 11:12:53来源:西平县人民政府阅读量:641

2020年8月28日,西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平县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驻马店市西平县农村产权驻马店市农村产权及其河南农村产权交易。《西平县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关于印发西平县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西平县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27日

西平县2020年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西平县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有效解决废弃农膜对农业环境的污染,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控“白色污染”,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县农膜使用及污染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就近收集、方便群众原则,试点实施过程中,在二郎、盆尧回收站的基础上,新增宋集、师灵、芦庙3个回收站点,基本覆盖全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人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全民参与、市场运作、企业支撑、运行高效”的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机制,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和人工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推行农膜“以旧换新”,开展可降解农膜示范应用。

三、实施内容

(一)扶持建立回收企业。

在我县重点扶持有关塑料制品企业建立废弃农膜加工车间,建成生产线,使企业完全具备废弃农膜回收加工能力后,试点乡镇回收站与废弃农膜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回收数量、回收质量、拉运方式、回收价格、付款方式等,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协议中第三方负责监管。

(二)回收站点的设置与管理。

1.根据全县农膜使用及污染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就近收集、方便群众原则,在试点乡镇设立回收站,为站点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按区域在相关村委设立回收点,站点场地及回收人员由农业农村局、乡镇共同负责,年底进行目标考核。

2.回收站点设立应远离街道及人口稠密区域,做好安全回收,并对所回收的废弃农膜做好管护,做好防火、防风、防水,及时拉运上交,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回收模式。

结合地膜补贴开展“以旧换新”工作,地膜发放与废膜回收挂钩,每上交3公斤废弃农膜可换领1公斤新农膜,不上交废弃农膜的农户(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不享受补贴。

(四)回收方式及价格。

1.回收上交及拉运方式。回收点所收的废弃农膜统一上交乡镇(办事处)回收站统一拉运。

2.回收价格及款项用途。回收价格:废弃农膜回收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回收。

款项用途:农膜回收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各回收站点工作人员工资、场地费、拉运费、装卸费等。

(五)废弃农膜的回收质量与标准。

各回收站点要严把质量关,回收的废弃农膜要达到废弃农膜加工企业的回收标准,做到晒干、抖土干净,不得掺杂石头、秸秆、根茬等杂物。

(六)宣传培训工作。

试点乡镇要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宣传培训工作,在乡镇回收站点周围有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3-5条。乡镇要举办废弃农膜回收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捡拾回收废弃农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闻媒体要加强废弃农膜回收的宣传报道,营造废弃农膜回收的浓厚氛围,使清除白色污染成为每个公民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行动。

(七)积极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

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推广农膜新技术、机械拾膜技术,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1mm的超薄地膜,以降低废弃地膜的捡拾难度;建立废弃农膜污染防治核心示范点(区),开展试点示范,树立防治废弃农膜污染的典型,向农民展示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为确保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西平县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乡镇分管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回收处理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事务。

(二)落实资金支持,强化配套服务。

中央财政列支资金140万要专款用于乡镇试点建设及相关工作经费。县财政在本级财政预算内配套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直接用于废弃农膜处理试点工作,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投入,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废弃农膜回收加工。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回收加工企业扶持管理,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回收站点的建立及废弃农膜回收,由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定期检查农膜加工厂及农资销售点,杜绝加工和销售厚度0.008mm以下(含0.008mm)的农膜,提倡农民使用厚度0.01mm以上的农膜,便于广大农民捡拾废弃农膜。农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管理,杜绝群众在农田和农业其他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废弃农膜。

(四)搞好跟踪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县财政局要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具体对地膜回收加工搞好全程跟踪式服务管理,对废弃农膜回收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考评。

(五)明确目标责任,实行目标考核。

县政府与试点乡镇、回收加工企业签订废弃农膜回收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目标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白色污染问题突出的乡镇要进行公开曝光,追究乡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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