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象山县集体土地入市范围!集体土地有哪些方式入市?
2021-10-31 16:01:4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367
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指土地所有权保持农村集体所有不变的前提下,其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以有偿方式进入市场并发生转移的行为。那2021-2022年象山县集体土地入市范围有多大呢?该县集体土地有哪些方式入市?
一、2021-2022年象山县集体土地入市范围
2021年9月4日,《象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政发〔2021〕31号)正式开始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文件对于象山县的集体土地入市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可以入市的集体土地范围如下: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使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为主,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关产业规划已经确定为工业、商服等一、二、三产业融合性发展用途的经营性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农村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复垦后,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统筹管理,允许异地调整入市。
2、入市要求
(1)位于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产权清晰,权属无争议。
(3)土地具备农村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污水处理符合环保要求等动工开发基本条件。
(4)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限制土地权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用于农副产品加工、仓储、旅游和民宿等乡村振兴非禁止类项目。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变相开发,严禁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二、2021-2022年象山县集体土地入市方式
象山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按出让、出租等有偿使用方式进入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应当实行公开交易。除依法可以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外,应当采用拍卖、挂牌、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出让、出租合同另有约定外,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象山县的集体土地指的是?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县城中心城区、石浦镇镇区建设用地范围除外)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交网小编要提醒大家看好具体范围,以免因理解偏差导致认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