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2021土地流转奖补政策:奖补对象是哪三类?附奖补标准
2021-10-29 15:56:4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18
2021年8月31日,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普宁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于9月14日截止征求意见。想要了解普宁市2021土地流转奖补对象是哪三类?奖补标准是怎样的?来看看农交网小编的介绍吧!
一、2021普宁市土地流转奖补对象
2021普宁市土地流转奖补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1.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主体(转入方);
2.流转服务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3.乡镇场街道等。
对于符合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农〔2020〕76号)规定条件申报并享受到奖补资金的,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二、2021普宁市土地流转奖补标准
根据2021普宁市土地流转奖补对象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类奖补标准:
1.流转经营主体(转入方)奖补标准
对连片经营土地面积20-100亩(不含100亩)的单个经营主体(转入方),财政资金按2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连片经营土地面积1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5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果树标准化生产基地,财政资金按3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可用于流转土地农业生产机耕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支付流转土地租赁费用等。
2.流转服务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奖励标准
对农村承包经营土地连片流转面积20亩以上及拆旧复垦、垦造水田流转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资金按3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可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干部劳务费支出。
3.乡镇场街道奖励标准
对乡镇场街道年度累计完成连片流转规模5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超过2000亩的每增加1000亩增加奖励30万元。
综上所述,普宁市对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主体(转入方)、流转服务机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场街道等三类对象进行奖补。您要是想要了解更多土地知识,可以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农交网”或“njw-tu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