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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2021年香料产业花椒种植实施方案

2021-10-14 14:40:25来源:澜沧县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563

根据《澜沧县加快推进香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澜政办发〔2018〕240号),2018—2020年全县计划发展花椒种植15万亩,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2018—2020年完成花椒种植12.3万亩,剩余2.7万亩计划2021年实施完成。为按计划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2021年香料产业建设花椒种植实施方案。

澜沧县2021年香料产业花椒种植实施方案-官网截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参与、规模发展、政策扶持、多元投入”的原则,以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发展以花椒为主的香料产业作为广大山区群众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举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进香料产业花椒种植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建设,努力把以花椒为主的香料产业培育成为澜沧县富民强县的特色产业,为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花椒的生物学特性,海拔1200米—1700米之间主要以种植青花椒为主;海拔1700米以上以种植红花椒为主。种植地块尽量选择在透气性强、疏松的沙壤土及石灰岩地带,土壤含石量控制在0.5以下。由于红壤粘性透气性差,不适宜花椒生长,在规划时尽量避开此类壤。

2.坚持统一规划,规模布局与零星种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产业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思路,以片区或村、组为单元,坚持闲置土地优先、连片开发与零星种植相结合原则科学规划布局。

3.坚持创新机制,合作开发的原则。在产业推进上采取多元化模式,积极鼓励企业与农户合作发展花椒种植,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推进香料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鼓励农户与企业合作开发种植,以“公司+科研机构+合作社+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推进花椒种植。

4.坚持绿色环保,协调发展的原则。在产业基地及产业链延伸发展中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打好绿色食品品牌,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确保全县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计划实施完成花椒种植2.7万亩,任务安排下达到全县20个乡(镇)实施。(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政策扶持

按照县人民政府与奇济康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县林草局、普洱奇济康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三方签订的《澜沧县香料产业发展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在花椒种植实施中,产生的苗木费和肥料费由政府和农户承担80%;公司有偿承担20%(待花椒投产后从农户交售的花椒款中扣回)。经研究,2021年花椒种植苗木费和肥料费的80%由政府给予统一安排解决,除此以外,花椒种植不再安排其他补助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

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求县林草局牵头,县财政局、各乡(镇)配合做好2020年度花椒种植苗肥款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垫支置换工作,资金置换回来后再由县财政安排下达到今年的花椒种植扶持中。

2.资金拨付。根据任务下达及完成情况,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安排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再根据公司与村级合作社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种植户与合作社签订委托协议将资金拨付给村级合作社(或村委托代理中心)来完成花椒种植苗肥资金支付工作。

3.资金管理。县林草局负责审核项目建设面积及项目资金审核,督促指导各乡(镇)、村级合作社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及时、规范支付苗木款和肥料款;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验收、报账、公示公告等进行指导监督;村级合作社负责收集、核实种植农户花名册,建立相关台账,完善项目建设过程资料和财务报账资料,及时做好项目资金的申报、报账工作,对项目资金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统一发展模式

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牵头带动、农户参与实施、资源整合开发、利益风险共担”的发展路子,确保投产后产品有销路,群众利益有保障,实现企业发展、农户增收致富的目标。在香料产业花椒种植推进发展模式上必须坚持与企业合作开发,采取“企业+科研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合作开发模式发展香料产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社与企业签订《香料产业发展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农户可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社将政策补助和土地以股金形式入股参与到企业合作开发中,并根据所占投入比例进行股份分成。

(四)严格规划和方案编制

由于资金来源于县级资金,在选地规划上不设更多的限定,一是根据农户意愿可将2020年无法列入退耕还林规划范围的地块纳入规划实施,同时也可将其它闲置耕地纳入实施范围。二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实施,积极动员农户将村寨周边、房前屋后、田边地头、道路两旁等零星地块纳入规划实施范围,特别是异地移民搬迁村寨要重点规划安排,其面积按84株/亩折算。基本技术要点和要求:连片种植的平均种植密度为:84株/亩,株行距:2×4米;打坑规格:60×60×60厘米,在规划中采用GPS丈量。零星种植的按84株/亩折算面积,零星种植株距为4米、行距根据现地情况确定(不低于2米)。

完成外业规划后,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实施方案编制,县林草局要做好实施方案编制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统一报县林草局,并由县林草局组织评审。

(五)规范苗肥监管

1.苗木及肥料采购:花椒种植苗木和肥料价格按照“一年一定”的要求,2021年花椒苗木和肥料价格由村级合作社组织种植户代表与公司商谈确定,县林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在商谈中完善相关痕迹材料。村级合作社要与合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种植户要与村级合作社签订委托协议。

2.苗木和肥料质量要求:苗木质量根据云南省地方《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规定判定苗木,由县林草部门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苗木签证制度,所使用苗木必须具有“四证一签”,要求苗木木质化程度高、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长势健壮的营养袋容器苗。肥料质量要求:有机肥中有机质含量≥40%,总养分≥5%,PH值为7左右,水分含量≤35%;复合肥中氮磷钾含量均衡比例为24—12—9。

(六)强化技术服务

依托科研部门、合作企业的技术力量,由企业在乡(镇)建立健全香料产业服务站,落实技术服务人员,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建立分级技术培训制度,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的推广,提高种植户经营管理水平。要严格技术标准,把好苗木、整地、栽植、抚育等质量关,确保造林成效。苗木定植时必须坚持:开挖种植坑塘不标准的,不得定植;不施底肥或施放不到位的,不得定植;未经培训和检查合格的,不得定植;技术人员不到场的,不得定植;苗木未验收合格的,不得定植。加强后期抚育管理,做好基地土壤管理、施肥管理、整形修剪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七)严把控时间节点

2021年全县花椒种植各环节计划安排为:5月至6月中旬完成地块规划落实、整地打坑和资金下达;6月中旬至8月中旬全面完成花椒种植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县加快推进香料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政策,解决产业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督促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全县香料产业的宣传培训、用地规划、方案及设计编制、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要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组织人员力量抓好香料产业花椒种植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接合作

各乡(镇)要围绕下达的建设任务抓好宣传动员、规划落实、督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力完成下达任务,要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村、村级合作社做好苗木、肥料发放及相关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配合各乡(镇)开展宣传动员、方案编制指导,做好苗木检验检疫、技术培训、检查验收、种植户信息数据汇总等;县财政局根据《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澜沧县2019年度香料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澜政办发〔2019〕83号)规定,按20元/亩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企业要按照协议要求,为今年实施2.1万亩花椒种植做好苗木培育和肥料(底肥)筹备工作,确保苗木和肥料能及时到位,负责好全县花椒种植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服务,协调科研部门到澜沧开展花椒种植管理技术培训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采取广播电视、手机微信、张榜公告、街天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产业实施氛围。组织县、乡(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向广大群众宣传实施以花椒为主的香料产业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除农民群众思想顾虑,坚定广大农户参与香料产业建设的信心和决心,鼓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产业建设,真正实现“小小花椒树,致富大产业”的目标。

(四)严格跟踪问效,奖惩分明

为促使香料产业稳步推进,确保产业建设中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从2021年5月1日起,花椒种植进度实行周通报制度,直至完成年度种植任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发展香料产业列为脱贫攻坚重要产业建设督查考核事项,对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追究责任。

附表:澜沧县2021年香料产业花椒种植任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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