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坑塘怎么转成建设用地?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具体流程
2021-10-12 17:34:2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8155
在农村地区不乏存在这一些废弃坑塘,这些坑塘想要重新利用起来,很多人就会想要将其用来建房子。但是根据国家规定,坑塘是需要转化为建设用地,才能用以建设。那么,废弃坑塘怎么转成建设用地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解答一二吧。
一、废弃坑塘怎么转成建设用地?
坑塘水面不属于耕地,但属于农用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用地是不能改变农业用途的。只能用于农业耕种,禁止用于非农建设。如果要改变土地性质。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有关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土地管理法。
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具体流程
用地在转化为建设用地时都应办理相应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的是农用地依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定计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1、首先,农用地转用就必须要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定计划、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定计划和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中。
2、然后要向国土资源局、国土建设部门、国土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几项规定计划。
3、得到确认该农用地能够用于建设后,再根据国土建设部门的要求,推进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论证,并向国土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的申请。
4、通过国土建设部门审查的,会相应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来缴纳选址规费。
5、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向同级的国土资源局申请提出用地预审,之后再由同级的国土资源局查验核实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6、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国土建设部门、国土环保局等按部就班的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相关手续,同时缴纳各项审批的费用。
7、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后,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的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正式申请。
8、国土资源局要根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定计划、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定计划和土地利用的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的转用方案、补充相应耕地方案、征地和供地方案。对此还要分不同的类型,而后经过各级人民政府的审批。
9、由国土资源局具体来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一系列补偿安置的协议,然后就会依照征地的正常流程办理征地手续。
10、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相应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之后,向用地的单位发出同意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的单位则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三、坑塘如何复垦和改造?
坑塘的复垦和改造通常是指对在坑塘建设过程中,因挖掘、坍塌、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之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的活动。
坑塘的复垦和改造其实并不是将坑塘完全地“恢复原状”,而是将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即可。
坑塘复垦和改造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和个人在利用过程中,对其所破坏的国有坑塘或者集体所有坑塘,应当自行进行坑塘复垦。
如坑塘复垦后的土地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不合格,或者用地单位和个人没有条件复垦的,应当向主管部门缴纳坑塘土地复垦费,专款专用,由其他单位代为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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