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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有哪些?和使用权有区别吗?能继承吗?

2021-10-12 17:21:4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547

永久居住权政策出台后,很多二手房买家都需要尤为需要注意这一方面。但由于新政出台时间不长,在生活中还是不乏有人对其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不是很了解。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有哪些?

一、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有哪些?

1、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

2、如果想要购买的二手房,其该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3、以后购房者买房前,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是否有长期租赁合同等情况,还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否则房子只是名义上属于你,买了也不能搬进去住!

二、二手房如何查询居住权?

1、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2、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三、居住权和使用权有区别吗?

1、居住权其实是用益物权的一种,通常情况下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2、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3、民法典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居住权和使用权有区别吗-摄图网

4、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通常情况下,房屋的使用权是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三、居住权能继承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不能继承的。

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其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就会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是会随之消亡的。也就是说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有关于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的内容分享,若是大家对其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了参考下本文,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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