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附三种低保申请方式!
2021-10-12 11:10:3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341
2021年9月22日,甘肃省民政厅发布了《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甘民发〔2021〕93号),有效期5年,想要了解2021年甘肃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下面是农交网小编整理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甘肃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1.三种申请方式
①个人申请
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是通过互联网渠道提出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及时转交给相关乡镇(街道)受理。
②主动发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走访,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并且告知相关政策,协助其提出申请。
③监测预警
有关部门通过共享比对教育、人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开启动态监测预警,如果发现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符合相关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财产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银行存款(不包括6个月内因病、因学等筹集的存款)、现金、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人月)×保障家庭人口(人)×24(月)”的计算数额。
②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再无其它商品房、商铺、车库(位)、出租类不动产等。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房,同时父(祖)辈留下祖屋且申请家庭成员不作居住和出租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
③无5万元以上(购车价)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有购车票据的,按票据金额确定购车价;没有购车票据的,按当时市场价确定。
④无经商登记信息。若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经商登记信息,但无经济实体、无收入,或者属于无雇员的小作坊、小卖部,且净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以及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参加当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公司等经济组织的,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可视为无经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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