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市市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来了!附详细标准
2021-09-30 11:42: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354
温州市市区范围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洞头区行政区域,那2021年温州市市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2021年温州市市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20〕7号)文件,2021年温州市市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温州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市区划分为两类区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洞头区灵昆街道行政区域范围为一类区片,洞头区(除灵昆街道外)行政区域范围为二类区片,具体补偿标准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2、房屋补偿
建设用地上房屋(包括房屋基底占地)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价值评估时点,给予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由不动产产权人选择。具体补偿和安置办法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执行。建设用地(除房屋基底占地外)涉及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和按实相结合的方式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
(1)一类区片具体标准为:其他地上附着物(包括道坦、围墙、涵洞、水井、坎埠、杆柱、矿渣、简易棚等)包干费为10万元/亩。涉及现(残)值较高的桥梁、亭台、门台等特殊附着物,经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同意后,可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予以补偿。
(2)二类区片具体标准为:涉及海岛水井等特殊附着物,经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同意后,可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予以补偿。
(3)涉及坟墓补偿标准为1.35万元/穴。涉及古树名木和文物,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地上附着物补偿
农用地涉及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包括篱笆、水池、粪池、水井、杆柱、水泥板、沟渠、涵管、机耕路、简易棚等)和青苗(包括蔬菜、水稻、柑树、桔树等农作物及林木果树)实行包干和按实相结合的方式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
(1)一类区片具体标准为:其他地上附着物包干费为1万元/亩,青苗包干费为1.5万元/亩。
(2)二类区片按地类包干,具体标准为:农用地(除林地外)其他地上附着物包干费为1万元/亩,青苗包干费为1.5万元/亩;林地包干费(包括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为1.4万元/亩。
(3)设施农用地上现(残)值较高的生产设施和附属(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经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同意后,可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予以补偿。
(4)林地涉及的林木种苗、设施农用地涉及的畜禽养殖等迁移费用,经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同意后,按实计算。

二、2021年温州市市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注意事项
1、违法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后,抢种抢栽抢建等不正当行为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补偿。
2、一类区片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标准为0.3万元/亩;二类区片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0.1万元/亩。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用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策处理和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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