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程序有哪些?附认定程序
2021-09-29 10:19:5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94
浙江省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大米、茶叶、蚕丝、柑桔、竹品、水产品在中国占重要地位,作为一个高产综合性农业区,浙江省的农业企业也层出不穷。那2021年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程序有哪些?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2021年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程序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浙江省林业局印发的《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浙农产发〔2019〕9号)文件第七条、第八条的内容,2021年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向所在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局;县级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所在地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抄送设区市对口行业主管部门。
(2)市级农业农村局征求发改、财政、商务、人民银行、税务、证券监管、林业、粮食、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及有关商业银行对申报企业的意见,提出审核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农业农村厅,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同时抄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3)省属企业对照条件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2、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和年度发展报告;
(3)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无保留审计报表;
(4)企业开户银行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出具的企业资信情况证明;
(5)县级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说明;
(6)县级以上税务局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说明;
(7)企业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提供的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证明、安全生产情况证明。

二、2021年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程序
根据浙农产发〔2019〕9号文件第九条的内容,2021年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1、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提出认定方案、专家组成员名单。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
2、专家组根据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对照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条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商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成员单位提出审定意见。
4、经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企业,认定为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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