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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2021-09-28 09:52:55来源:洛隆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445

2021年03月25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洛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洛隆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洛隆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洛隆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加强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工作,深入推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全面振兴,2021年,洛隆县继续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全县脱贫攻坚成效成果迈上新台阶。现结合洛隆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字〔2017〕161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底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藏财农〔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经洛隆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大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深入推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全面振兴。

(二)统筹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措施平台,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大力整合资金,围绕补齐短板弱项,支持产业后续发展、转移就业培训、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等,激发全县群众内生动力,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下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2.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紧密挂钩,精确瞄准短板弱项,主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脱贫项目、建房补助资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提升,切实解决制约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

(四)工作思路

结合洛隆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激发洛隆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瞄准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围绕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转移就业培训、生态岗位等政策性补助,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完美衔接,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五)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规划项目组和政策保障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全县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巩固提升计划,推进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设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

(1)规划设计组成员

组  长:袁朝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平措杰布县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郭健康县住建局局长

索朗次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洛松邓珠县交通运输管理局长

宾学健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2)政策保障组成员

组 长:王志强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王金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 德 忠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陈俊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晓 伟 县扶贫办主任

张 钰 县农行行长

平措杰布县发改委副主任

沈 孝 兰县民政局局长

洛松邓达 县教育局局长

米玛次仁 县民宗局局长

央青卓嘎 县司法局局长

谭 助 良县文化局局长

李林县公安局副局长

2.明确主体,权责匹配。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强化县、乡、村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在主要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增强脱贫稳定性。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年度计划目标

2021年起,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根据形势变化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领导体系、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1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洛隆县实际,以聚焦“四不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聚焦短板弱项为要求,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为主要原则,通过强化资金整合效益,稳定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四、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2021年,全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231.0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12455.54万元,占76.74%;自治区财政资金2243.17万元,占13.82%;市级财政资金918.68万元,占5.66%;县本级财政资金613.67万元,占3.78%。

一是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共统筹中央财政资金12455.5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58.84万元,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570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30万,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70万,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6.7万。

二是统筹自治区财政资金。共统筹自治区财政资金2243.17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3.17万元。

三是统筹市级财政资金。共统筹市级财政涉农资金万918.68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918.68。

四是统筹县级财政资金。共统筹县级财政涉农资金613.67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613.67。

五、资金投入方向

洛隆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16231.06万元,主要用于生产扶持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类、易地搬迁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类、农牧民技能培训四大部分,其中用于生产扶持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9017.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117.4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942.17万元),占总投资55.56%;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类资金41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170万元),占总投资25.69%;易地搬迁及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类资金2743.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68.07万元、地(市)级资金,918.6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13.67万元),占总投资16.90%;农牧民技能培训类资金3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300万元),占总投资1.85%。

(一)生产扶持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投向

2021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种植业、加工类、商贸流通业、其他产业,计划总投资4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0万元。

(1)加工类投向

1.洛隆县孜托镇藏刀加工项目(巩固提升)

责任单位:洛隆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宾学健、索朗次仁

实施地点:孜托镇

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厂房面积约1002,购置数控旋压机、液压拉伸机、小型金属熔炼炉、防爆砂带机、开式压力机冲床机、电动压片机、金银压线机、激光打印机、电阻炉、高频淬火机、面盆模具、糍粑盒模具、藏式茶锅模具、藏式果盘模具等机械设备,进一步完善相关附属设施等。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0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8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5户7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3户5人。

2.昌都市洛隆县青稞系列加工建设项目(巩固提升)

责任单位:洛隆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宾学健、索朗次仁

实施地点:孜托镇

建设任务:购买和安装藏麦香宝机械设备全自动生产线一套,主要有米汉堡成型器、蛋糕填充机、全自动加热搅拌机、洗米机、智能蒸柜等等设备。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2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6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0户17人、其中受益贫困人数12人。

(2)种植类投向

3.洛隆县俄西乡重点经济林山杏种植项目(巩固提升)责任单位:洛隆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 任 人:向巴曲登

实施地点:俄西乡

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山杏种植面积约85亩(种植山杏3000株),购置移动蓄水池2座(20m3)及配套管件。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户4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2户2人。

(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021年计划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8271.18万元(其中:中央扶贫发展资金6370.77万元、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1900.41万元)。

4.孜托镇夏果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孜托镇夏果村

建设任务:配套2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等。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829.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829.73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22户661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122户661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5.孜托镇古曲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孜托镇古曲村

建设任务:配套1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等。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766.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766.42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40户200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28户132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6.马利镇布许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马利镇布许村

建设任务:配套1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716.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716.42万元。

进度计划:2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50户240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29户150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7.玉西乡巴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玉西乡巴村

建设任务:配套1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816.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816.42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1户140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31户140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8.白达乡通尼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白达乡

建设任务:配套2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等。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766.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766.42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2户200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24户146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9.白达乡白托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白达乡白托村

建设任务:配套1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816.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367.15万、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49.27。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8户248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27户184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10.康沙镇康沙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康沙镇康沙村

建设任务:配套2座公共厕所。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00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64户267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55户241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11.腊久乡江云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腊久乡江云村

建设任务:配套1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816.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816.42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36户692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120户604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12.中亦乡然木通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中亦乡然木通村

建设任务:配套2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816.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742.52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发展资金73.9万元。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42户200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33户155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13.中亦乡巴里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中亦乡巴里村

建设任务:配套2座公共厕所、1座日处理200m3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和附属设施、配套1座日处理3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附属。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800万元,其中:自治区扶贫发展专项资金800万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60户289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48户224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14.洛隆县阿托卡点内基础设施完善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加日扎村阿托卡安置点

建设任务:建设8座谷坊,850米排水沟以及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770万元,其中:自治区扶贫发展专项资金770万。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277户1290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274户1270人。大大改善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

15.俄西乡贡中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扶贫办

责 任 人:王晓伟

实施地点:俄西乡贡中村

建设任务:排水沟320米,浆砌石挡墙,人居环境整治,沉沙池3座,管道200米。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299.27万元,其中:自治区扶贫发展专项资金299.27万。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竣工。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24户727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92户488人。

16.洛隆县2021年农房质量巩固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洛隆县住建局

责 任 人:郭健康

实施地点:洛隆县十一乡(镇)

建设任务: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实现房屋基础、梁、柱、屋内电线巩固或改造,消除农户厨房易失火的完全隐患,。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326.7万元,其中: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26.7万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65户825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55户125人。

(二).农牧民技能培训

2021年计划实施农牧民技能培训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其中: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300万。)

1.农牧民巩固提升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洛隆县人社局

责 任 人:其美卓嘎

实施地点:洛隆县十一乡镇

建设任务:开展实用技术类、转移就业类、储备式培训类三大类技能培训,培训工种建筑施工、农机维修、摩托车维修、水电工、木工等培训工种。培训人数512人。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300万。

进度计划: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完成。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150户512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130户130人。

(三).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1.2021年度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洛隆县财政局

责 任 人:陈俊

实施地点:财政局

建设任务:贷款贴息资金。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1173.42万元,其中:中央扶贫专项资金1168.07万,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68万,县级扶贫专项资金2.67万。

进度计划:2021年全年。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2070户10585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1777户9081人。

2.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责任单位:洛隆县财政局

责任人:陈俊

实施地点:全县

建设任务: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1527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扶贫资金916万、县级财政扶贫金额611万

进度计划:2021年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3639户18258人、其中受益贫困户数3639户18258人。

(四)生态补偿保护岗位补助

2021年生态补偿保护岗位补助总投资4170万元,实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570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30万、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70万。

1.生态补偿保护岗位补助

责任单位:洛隆县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组)

责 任 人:向巴曲登

实施地点:洛隆县十一乡镇

建设任务:洛隆县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岗位16590人。其中:护林员岗位10000人,野保员110人,湿地监测保护员54人,草原监督员3020人,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1940人,农村公路养护员189人,旅游厕所保洁员48人,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983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员246人。

资金规模:2021年安排资金41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570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30万、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70万。

进度计划:2021年1月-2021年12月

绩效目标:补助资金发放,有效改善资源保护条件和管护人员生产生活。

六、部门分工

(一)参与部门。在洛隆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项目库建设要求,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资金申请,洛隆县财政局会同洛隆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工作。

(二)实施部门。由洛隆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县扶贫办、县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三)监督部门。洛隆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査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洛隆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洛隆县财政涉农政策资金保障组,县委副书记、县长群泽巴登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陈俊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政策资金保障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按照指挥部会议、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核审定。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各级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 扶贫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民委 农业部 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1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字﹝2017﹞161号)要求,制定完善《洛隆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地级财政配套安排及县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的资金,结合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

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管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坚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重点区域聚焦,由县财政局、扶贫办会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产业组、易地搬迁组、转移就业组、生态补偿组、社会保障组、教育组等脱贫攻坚各专项组对年度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研究确定,由县财政局、扶贫办共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各专项组提出资金使用方案,优先支持支持提升产业质量效益、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及乡风文明建设显著的项目,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以本县建档立卡数据为依据,瞄准短板弱项,根据不同区域和农牧民群众实际需求确定资金安排方向。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等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严格按照自治区、市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对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3.资金报账管理。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县财政局统筹管理整合专户资金,县财政局依据正式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出据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国库集中支持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4.绩效评价。县财政局、扶贫办要将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于11月底前完成本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市级脱贫攻坚指挥部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强化信息公开

持续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将中央、自治区、市级及县本级安排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分别进行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开展多形式、多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贫困户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扶贫办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检委处理;三是洛隆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好整合涉农资金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一是完善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健全考评指标,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对绩效好、监管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加大通报表彰力度,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推广其优秀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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