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告

2021-09-14 16:18:38来源:婺城区农业农村局阅读量:590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现象,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三、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特别要用于水稻生产,确保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水稻、大小麦、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种植面积。

四、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非粮化”存量。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行为,强化监管核查,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对存量的“非农化”、“非粮化”,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分类依法妥善处置。

五、开展治理耕地抛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耕地抛荒,着力改善抛荒耕地耕作条件,推行抛荒耕地流转。对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的,全面恢复种植粮食作物;对其他抛荒耕地,坚持宜粮则粮,发展粮食、蔬菜等农作物生产。

六、严格动态监管监测。各乡镇(街道)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破坏损害耕地的行为。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1年7月21日    

>>如有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婺城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金东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兰溪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