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最新消息:10月1日起进行调整!
2021-09-09 09:39:2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1869
2021年9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1号),从2021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农交网小编为各位整理了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最新消息,一起来看看吧!
一、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最新消息
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类地区调整为1880元;
二类地区调整为1760元;
三类地区调整为1630元。
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类地区调整为10.8元;
二类地区调整为10.1元;
三类地区调整为9.4元。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类地区调整为19.8元;
二类地区调整为18.5元;
三类地区调整为17.2元。
其中一类地区包括: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清徐县,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潞州区、襄垣县,晋城市城区、高平市、阳城县、泽州县,沁水县,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临汾市尧都区,吕梁市离石区、孝义市、汾阳市、柳林县,运城市盐湖区、河津市
二类地区包括: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新荣区、云州区、左云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沁源县、长子县,朔州市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右玉县,忻州市代县、宁武县、河曲县、保德县,吕梁市交城县、兴县,晋中市昔阳县、寿阳县、太谷区、祁县、平遥县、灵石县,临汾市侯马市、霍州市、吉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乡宁县、蒲县、曲沃县,运城市永济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
三类地区包括: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浑源县、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长治市平顺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黎城县,晋城市陵川县,忻州市定襄县、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吕梁市交口县、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文水县,晋中市左权县、和顺县、榆社县,临汾市隰县、古县、汾西县、大宁县、永和县、安泽县、浮山县,运城市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
二、山西省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1号)的相关规定,山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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