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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2021-09-07 11:03:39来源:得荣县人民政府阅读量:874

2020年12月24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是: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国有林管理机构建立到位、 性质界定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机制转换到位、资源监管到位、政策支持到位。

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

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按照中央、省国有林区改革相关要求,根据《甘孜州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甘委发﹝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得荣县施业区总面积473.40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64.63万亩,森林管护面积181.49万亩。得荣县林产品经销公司,总资产168万元,债务356.42万元。现有在职工人数72人,遗属抚恤人员3人,现有6个林场,分别为白松林场、贡波林场、日雨林场、松麦林场、八日林场、古学林场,主要存在历史负担繁重、基础建设薄弱、产业发展滞后,人员结构不合理、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度不高等发展制约因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州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为统领,州委州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指导要求,紧紧围绕得荣县经济发展、扶贫攻坚、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目标,推进生态建设,增进群众福祉和民族团结,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将得荣县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幸福美丽得荣。以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为突破,我县“举全县之力,聚全县之智”构建绿色得荣,全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发展战略,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得荣县国有林区的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国有林管理机构建立到位、 性质界定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机制转换到位、资源监管到位、政策支持到位。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措施,实现全局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双增长,森林碳汇能力显著增强,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生态效益充分显现。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得荣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本着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构建“山顶戴帽子、山腰挣票子、山下饱肚子”以及“河变湖、山植树、路种花”的立体生态格局,加快得荣县植被恢复进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努力推进城乡战略提升。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和资源优势,探索林业产业发展新路径,通过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保护区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森林旅游业、生态产业提质增速,实现国有林区产业升级转换,助推地方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林业产业发展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林区民生明显改善。多渠道加大林区基础设施投入完成智能化视频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撑,加快林场、管护站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林区和智能景区建设,申请新建森林管护站。实现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及下属林场、管护站通电、通水、通路和信息网络全覆盖。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促进职工收入合理增长。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建立局、场(管护站)两级管理和监督体制。大力引进人才,开展学历、技能、党性教育,改善人员结构和提升人员素质。通过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定岗定员、明确职责等措施,形成管理制度化、考核规范化、监督科学化的分级监管体制。通过政策争取、市场开发和学习先进,激活发展动力,积蓄林区发展后劲。

三、主要任务

我县围绕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与生态公益性功能定位相适应,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机构的职能和优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林区组织形式和保护措施。进一步强化我县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中保护培育国有森林资源、实施国土增绿添彩、维护生态安全的主体责任。使林区管护措施得力,森林资源实现数量质量双增。

(一)建立健全国有林管理机构。根据《甘孜州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为加强管理机构建设,改建成立得荣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得荣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定性为公益性企业,管理局的级别为副科。得荣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业务和人事由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监督管理,得荣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国有资产由得荣县林业和草原局监督管理,同时报备得荣县国资委。承担国有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职责。另,为兼顾天保工程二期建设的需要,现道得荣林产品开发公司名称继续保留,过渡到天保工程二期结束。

(二)优化国有林管理布局。按照精简效能、规模经营、方便管理的原则,结合管护面积、工作条件、人为活动影响等因素,优化和调整职能部门、场站设置。新组建的得荣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设置一名局长,两名副局长,职能部门6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资源保护管理股(森林防火)、产业股、生态保护修复股、财务股、劳动人事股、新设林场4个,管护站12个。新设后的松麦林场主要负责:松麦镇、斯闸乡、奔都乡、八日乡的国有林和嘎金雪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国有林保护和管理等工作,瓦卡林场主要负责:瓦卡镇、古学乡的国有林和下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国有林保护和管理工作,曲雅贡林场主要负责:曲雅贡乡、日龙乡、徐龙乡的国有林保护和管理工作,白松林场主要负责:白松乡、茨巫乡、贡波乡的国有林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合理界定单位属性。根据《甘孜州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得荣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定性为公益性企业。新组建的得荣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实行定编定岗定员管理,人数以管护面积、管护经费为主要测算依据,兼顾国有林保护管理经营成本、基础建设、退休人员、遗属、职工工资和保险调整等因素,核定全局职工员额为84人,其中:管理岗位19人,森林资源管护岗位65人,两类岗位占比为2﹕8。鉴于天保工程实施以来,“人员只出不进”的实际,为保证人员结构合理,国有林区改革实施后,我县按照招聘程序和定员要求,重点加强企业管理、林业工程、计算机应用、财会和文秘人员的引进。

(四)推进林区资源科学利用。结合我县森林资源独特的生态功能和自然资源潜力,大力开发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积极推进国有林区向景区转变,通过争取项目、搭建平台和引资融资等方式,不断加大省、州级保护区、建设资金的筹措力度,着力加快我县下拥省级自然保护区、嘎金雪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步伐。结合改建提升瓦卡、曲雅苗圃地的建设,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县,改善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实施区域,大力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建设,加大种苗向周边地区供销。在不影响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注重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原则,发展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培育林木良种、花卉苗木、中藏药材、珍稀树种。实现好国有林区资源的有效转化,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利用下拥省级自然保护区、嘎金雪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拉伸产业链,积极发展得荣生态旅游产业;依托本土资源,加强招商引资,大力发展自身产业,实行扩规增效,促进农牧民增收,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五)加强林区社会保障工作。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实现职工保险全覆盖,落实职工住房公积金政策,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年金制度,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职工家庭,仍在林区生活的困难职工,按政策规定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在职职工享受事业工人同等档次的待遇。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实施职工住房保障工程,纳入我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加大对老干部、老党员、离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全面落实抚恤遗属补助政策。

(六)转换林区经营管理机制。落实国有林保护管理机构法人自主权,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制度。继续执行好中央和省对国有林的补助政策。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保护管理和自然教育活动。

(七)加强国有森林资源监管。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按照国家、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部署,依法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确保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不破坏、资产不流失、监管不缺位。按照我州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得荣县天然林资源管理办法、得荣县森林防火措施建立森林资源的旅游市场开发与保护管理机构的收益分配机制。严格执行国有林征占用林木补偿、安置补助、植被恢复和职工社保等政策。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遵守经营方案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我州最严的森林保护管理措施,按照“八个严禁”“八个坚决”规定,加强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加强涉林违法打击,加强责任追究。执行好森林监测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档案,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监督。通过改革理顺内部局、场站两级管理体制,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管护协议,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建立规范完整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巡山护林力度,运用航迹管理、无人机巡护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森林管护效率,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八)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及省、州级自然保护区、景观资源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吸引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有偿使用辖区内自然景观和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产业开发。努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政策支撑

(一)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积极协调州、得荣县, 把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国有林区供电、饮水安全、通信网络、森林防火、管护站(点)、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将国有林区道路和森林防火通道纳入农村公路路网规划,结合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实施。

(二)加大林区转型升级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国有林区优势资源向优势资本的转化,加大林区向景区转化力度,在依法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利用资源,积极发展林旅融合的新业态、新产业,推动林企发展、林农致富,实现生态保护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双赢”。

(三)完善林区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州级财政资金对国有林区改革的支持,县财政要积极筹措资 金,加大对国有林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国有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国有林区改革。改革后的国有林保护管理机构,在天保二期政策实施期内,继续执行天保工程二期有关补助政策

(四)完善林区金融支持政策。对企业所欠金融债务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债务形成原因 和种类,积极争取政策,依法合规妥善处置,防止借改革逃废金 融机构债务。将国有林区纳入“三农”金融扶持范围。合理运用 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开发适合林区特点的信贷产品,拓 宽林业融资渠道。促进森林保险品种开发、保险理赔、规范管理, 提高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抵御风险的能。

(五)加强林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目前企业人员年龄老化,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的实际,参照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引进企业发展急需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适当放宽国有林保护管理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及范围,合理设置技能型岗位比例。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人才培训和交流,加大内部职工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企业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底前)。积极配合省、州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摸清资源资产、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情况,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国有林区改革宣传工作,将中央、省国有林区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任务及步骤传达到基层职工,广泛收集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其它地区先进经验,为改革做好准备。成立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

(二)科学制定方案(2019年7底前)。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和《甘孜州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科学编制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于2019年7月底前由县人民政府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2019年12月)。按照批复同意的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设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培训、统筹推进 确保2019年12月底前依次完成得荣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的注册及挂牌,定岗定员,内设机构设置,资产剥离等主体改革任务。

(四)评估验收(2020年12月底)。主体改革任务完成后,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评估,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经自评合格后,向州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申请评估验收,接受省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州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州林草局的安排部署,成立甘孜州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安排部署得荣县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编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与省、州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认真做好方案编制报批和有关政策争取落实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改革方案设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面抓实抓细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性质明确到位、编制核定到位、岗位职责到位、资源监管到位、社保执行到位、债务化解到位、资金保障到位、体制机制创新到位。

(三)确保改革稳定。国有林区改革涉及到得荣县林产品开发公司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切实保障职工合法利益,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国有林区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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