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0年)公布!
2021-09-06 10:51:37来源:巴塘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52
2020年10月23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人民政府公布了《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此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巴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通知
巴塘府发〔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和数据库建设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63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办发〔2020〕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示,并就标准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巴塘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巴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Ⅰ区片:37500元/亩;实施范围:夏邛镇、中咱镇、措拉镇、甲英镇、竹巴龙乡、苏哇龙乡、昌波乡、地巫镇、亚日贡乡、波密乡。
Ⅱ区片:34000元/亩;实施范围:拉哇乡、莫多乡、松多乡、波戈溪乡、茶洛乡、列衣乡、德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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