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危房改造2021最新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哪些人可以享受?
2021-09-03 15:06:3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4789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8月23日印发了《长沙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了2021年长沙县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及对象,那么长沙县危房改造2021最新政策如何?请看小编的下文介绍。

一、长沙县危房改造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
根据《长沙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沙县危房补助标准如下:
1.维修危房的补助2万元/户;
2.重新建房的分三个档次进行补助,每户分别补助4万元、6万元、8万元:
符合每户1人的,按4万元标准补助;
符合每户2-3人(含3人)的,按6万元标准补助;
符合每户4人(含4人)的,按8万元标准补助。

二、长沙县危房改造政策:哪些人可以享受补助?
根据《长沙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沙县危房补助对象如下:
1.农村低收入群体
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突发严重困难户)等。
2.其他脱贫户
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也给予支持。
3.特殊情况
对于已经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以下人群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1.已纳入拆迁范围、高山移民计划、移民搬迁政策等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2.同一户成员中有房产登记、工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除外)、车辆登记(三轮车、摩托车除外)、缴纳住房公积金、财政供养人员的不予补助;
3.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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