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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政办〔2020〕50号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02 15:09:59来源: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6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26日

安阳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乡镇、村地域经济为基础,以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载体,在全县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特色家庭农场,实现家庭农场在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的覆盖。深入推进示范农场建设,每个产业建立至少1个以上服务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的示范家庭农场。加强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推进财务管理公开透明,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一)规范打造为本

2021年开始全县每年将扶持5个以上重点家庭农场,巩固提高50家示范家庭农场,清理整顿所有家庭农场,建立农场名录、实行规范运行公开,建立规范的生产操作规程。

(二)政策扶持先行

依托粮食作物、西红柿、黄桃、花卉苗木、优质畜牧、中药材区域主导产业,实现行政村家庭农场全覆盖,每村至少建成1家家庭农场,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家运行比较规范的家庭农场。

加强重点贫困村示范农场建设,引导有能力的家庭农场参与精准扶贫,确保每村50%以上的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被家庭农场吸纳带动。

鼓励家庭农场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仓储、加工,对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成果开通绿色通道。

引导家庭农场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民间工艺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广“家庭农场+电商”运营模式。

(三)资金扶持倾斜

每年选取2家以上管理规范、发展较好的重点家庭农场,涉农项目由其组织实施。加大力度开展扶贫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处理家庭农场融资难问题。

(四)人才培养提升

县、乡两级建立15人的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加强全程指导服务,每年对发展家庭农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踊跃参加国家、省、市家庭农场辅导员、负责人培训,开办家庭农场负责人业务提升培训班,对全县所有示范农场负责人轮训一遍。

二、建设内容

(一)加强基础建设

1.稳步推进实现家庭农场两个覆盖。通过试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家庭农场在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的覆盖率,实现家庭农场在全县所有乡镇全覆盖。

2.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管理体制机制,指导家庭农场进一步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服务内容、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档案管理,建立良好的自我服务与自我发展机制。支持家庭农场抓好办公场所、厂房、仓库、机器设备、晾晒场等生产经营硬件设施建设和基地建设。

3.开展示范农场评审,提升整体质量。为推进家庭农场建设,提升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每年从注册成立的家庭农场中根据硬件设施、经营规模、产品标准等方面评审至少10家县级家庭示范农场,建立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库,并且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4.加强家庭农场年报监测工作。为家庭农场提供年报咨询和指导,协助家庭农场按时报送年报,并按时进行年度监测。

(二)建立健全指导服务体系

1.健全服务机制。完善工商注册登记制度,规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服务体系。

2.开展帮扶与辅导。依托县级农村经济管理站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成立辅导员队伍,建立辅导员制度,明确辅导员职责和任务。由相关产业部门和乡镇确定业务干部,每个示范农场安排1—2名专兼职辅导员,定期上门辅导。

3.开展家庭农场财务委托代理服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选择部分示范农场实行财务委托代理,推动、加强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扎实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

整合家庭农场网上营销力量,组建电子商务营销部,积极推进家庭农场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市区、集镇、商贸市场设立家庭农场产品展销中心或专营店,提高家庭农场产品统一销售率,开展直供直销和农超对接,帮助家庭农场拓宽经营渠道,扩大社会影响,提升产品竞争力。

(四)加强家庭农场的联合与合作

引导家庭农场以产业或营销为基础建立联合机制,逐步实现全县家庭农场纵向联合、横向合作的联合经营机制。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领域推行建立行业协会,成立家庭农场联合会,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家庭农场。

(五)大力培育发展生产服务型家庭农场

提升家庭农场在“耕、种、防、收、烘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并支持鼓励家庭农场为小农户开展全程或半托管服务,增加我县社会化服务比率。

(六)提升休闲观光产业

在现有休闲观光示范点和主体基础上,组建休闲家庭农场,打造休闲观光特色路线和特色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试点县建设各项政策制定、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县级和乡镇分别成立家庭农场指导服务中心和指导服务站。建立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调度,将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的考核内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开设专栏,定期制播专题节目,制作专题简报,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宣传家庭农场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建立信息管理和监测制度。利用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建立家庭农场电子信息档案,强化远程监管。对所有经认定的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在县服务指导中心建立一场一档,全面建立工作档案和信息档案。

(四)创新金融服务环境。积极组织家庭农场与中原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进行金融合作,为家庭农场融资提供协调服务,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问题。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规模,重点支持各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贷款需求。

(五)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支持。县财政每年将对各类家庭农场在示范评定、商标注册、“三品认证”、标准化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整合财政、农业等部门项目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对列入试点范围的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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