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安市农村宅基地新政:面积标准是多少?可以建几层?
2021-08-31 11:53:0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309
2021年南安市农村宅基地新政来了。2021年8月18日,《南安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南政文〔2021〕108号)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那么,2021年南安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可以建几层?申请条件有哪些?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下文介绍。

一、2021年南安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1、个人建房
(1)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下的,宅基地面积申请批准不得超过80平方米,属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不超过110平方米。
(2)人口3人以上的,申请批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属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即不超过150平方米。
2、多户合建多层单元式住宅(五户及以下)和集中建房
每户宅基地需符合个人建房宅基地面积控制要求,且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二、2021年南安市农村建房可以建几层?
1、个人建房:层数原则不超过三层,风楼或斜屋面不计入层数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建筑一层面积的30%,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5米。
2、多户合建多层单元式住宅(五户及以下):层数原则不超过6层,风楼或斜屋面不计入层数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建筑一层面积的30%,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每户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内。
3、集中建房:建设多层单元式住宅的,每户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250平方米以内。
三、2021年南安市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村民,一般应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承担相应义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无住宅或现有人均宅基地面积低于3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
2、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
3、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乡、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4、因发生灾毁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5、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6、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
7、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2021年南安市农村宅基地新政”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