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买房可以贷款多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1-08-19 15:31:4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89
2021年7月5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5号),那么长沙公积金买房可以贷款多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农交网小编为你解答如下:
一、2021长沙公积金买房贷款额度
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
小编提示:房屋首付款金额和购房总价都应当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契税完税证明显示的价格和评估价取最低值确定。
如果是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的房屋,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比例确定。
二、2021长沙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5号)第十八条,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购买期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有贷款的应提供《借款合同》。
5.购买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6.在湖南省外购房,购房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提取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个税缴纳或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购房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认定,身份证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户口簿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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