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积金2021缴纳标准是多少?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2021-08-16 14:35:18来源:农交网阅读量:6452
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积金缴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并将实际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那么2021广东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是多少?农交网小编整理如下:

2021广东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2021年,广东省住房公积金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缴存比例区间为5%-12%。也就是说,缴存单位和职工可在5%-12%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缴存基数: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广州市
根据2021年6月1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1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786元。
2.中山市
2021年6月8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本汇缴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数。
3.江门市
2021年6月23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年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50元,上限为24599元。职工2020年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计缴,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按缴存基数上限计缴。
4.肇庆市
2021年6月30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且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不高于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500元。
5.河源市
2021年7月1日,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本汇缴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全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
202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2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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