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岭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申请宅基地的有效人口如何认定?
2021-08-11 17:37:4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691
温岭是浙江省台州市所管辖的县级市,位于我国东南沿海。2019年12月,温岭市成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那么2021温岭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是怎样的?申请宅基地的有效人口如何认定?农交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

一、2021温岭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2021年8月3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温岭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1〕16号),经研究,对《温岭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5号)作出如下补充意见:
1.供地方式
农房(除公寓式住宅外)建设应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地,并实行统一建设、强化建筑风貌和建筑质量管控,提升安置区块整体形象。
实行城中村成片拆迁改造等住宅安置建设的区域,公寓式住宅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
2.建筑管控
农房建设要强化建筑风貌和建筑质量管控,提升整体形象。实行土地征收、成片拆迁改造住宅安置建设的区域原则上实行统一建设。
3.四邻要求
在符合消防间距、日照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农房建设无需四邻签字同意。

二、申请宅基地的有效人口如何认定?
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1〕16号),下列人口可按户口性质增加1人列入申报人数,同一对象符合两个以上条件的只能增加1人计算:
①2016年1月14日前出生,且未婚的单独子女(离婚户除外);
②未育夫妇;
③22周岁以上的未婚男性;
④有女无子户,20周岁以上的未婚女性(限1人)。
根据《温岭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温政发〔2018〕35号),村民新建、原地或异(易)地拆建联排立地式农房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如下:
①有效人口2人的家庭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大于55平方米(小套);
②有效人口3-4人的家庭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大于85平方米(中套);
③有效人口5人及以上的家庭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大于110平方米(大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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