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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实施方案

2021-07-27 17:03:02来源:东阿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1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1〕13号)和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聊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农发〔2021〕61号)的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原则,加快培养一支适应和服务农业建设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带动乡村人才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安排我县培训任务共223人,其中省级培训(省农广校承担)27人和市县级196人。

1、省级培训(省农广校承担)

按照乡村振兴要求,开展综合型、复合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人才示范培育,全县共组织学员27人。年龄在16-60周岁(含60周岁)其中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骨干、农业服务人员、农业企业负责人优先,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能发挥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2、市、县级培训

按照上级要求,市、县级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96人进行培训。基本条件为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农业生产经验,且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学习积极,服从管理,能积极参与各项培训、实践和其它活动,自觉接受农业部门有关系统培训;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2018年曾参加过东阿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市级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专题培训,在每个镇(街)择优选择2名有一定文化程度、有一定产业基础、具备电商基本技能、有志于从事电商事业的学员参加。按照上级要求,至少组织一期骨干农机手专题培训班,开展机收减损技术与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复训。同时支持与妇联联合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与共青团组织联合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培训,与科协组织联合实施农民科协素质行动,根据实际需求开设专题培训班。

三、实施内容

1、精准遴选培育对象。根据我县当地产业发展情况,统筹考虑种植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相关产业,紧贴产业人才需求,精准遴选培训对象。

2、科学确定培育内容。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根据农业生产类型,开展生产技能培训及其他培训,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脱贫地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以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围绕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帮助补齐其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加速融入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队伍;支撑乡村建设行动,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

3、推进分层分类开展培训。严格按照省制定的分类培训规范,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推动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培训形式,强化模块化培训,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创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强化实践教学,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坚持按需施教,推行启发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我县承担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将按照省研究制定的分类培训规范,开展生产技能培训。

4、优化培育内容形式。根据培育对象与培训类别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内容,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政方针、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村电子商务、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及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等纳入培训内容。继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农民在线学习、加大新媒体、新手段推广应用,切实保障线上培训质量。依托聊城市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学院等平台,积极开设田间课堂,拓展实训领域,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式教学,鼓励农民自主学习,以农民获得感、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增强培训有效性。

5、强化培训体系建设。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精心遴选一批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积极改善培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支持发挥农村“土专家”“田秀才”“传统艺人”的作用,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有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四、资金使用

1、资金分配。2021年市局分配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共67万元,用于省级培训班和市、县级培训班,培训费用据实结算。

2、开支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两部分支配:一是由省农广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指导组织实施的培训资金;二是市级培训机构开展的经营管理培训资金和县级培训机构开展的生产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学员跟踪回访服务、外出观摩学习、实习实训、能力提升培训、座谈交流学习等。培训费用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前期调研租车、招生期间组织宣传租车费、招生广告宣传费、招生宣传材料印刷费、培训期间教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培训期间教师、学员及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培训教材、培训学习用品费、印刷培训材料等,以及学员实习实训、外出观摩交流学习、培训场所租赁费,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培训后期跟踪回访服务交通费、能力提升培训费用、培训后期绩效考核费用、信息化手段利用等阶段性的支出。

五、工作保障措施

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我县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力争夯实基础、建制度、强队伍、提效能,推动全县农民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小组(详见附件),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根据我县农业农村实际,制定出台高素质农民培训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2、规范使用资金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需求调研、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实习实训、外出观摩学习、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跟踪回访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严禁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在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和效果的基础上,要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项目监管

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培育对象培训台账,详细登记学员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培训产业、培训时间、联系电话等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对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4、强化宣传总结,提高社会影响力

在东阿县农业农村公众号上及时宣传党的惠农政策,提高对信息宣传的认识程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农民的奖励激励和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培育工作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充分利用各级信息平台,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遴选评定一批优秀农民,收集整理一部分农民风采,集结成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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