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种粮大户奖励标准是多少?种粮大户如何申报?
2021-06-30 17:15:5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388
对于种粮大户,国家是有补贴或者是奖励的,但是需要种粮大户去申请或申报才行。那么,2021年种粮大户奖励标准是多少?种粮大户如何申报?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下文介绍。
一、2021年种粮大户奖励标准是多少?
1、德化县
根据2021年1月7日《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激励种粮大户奖励措施的通知》(德政办〔2021〕2号)可知,德化县2021年度激励种粮大户奖励标准为:
(1)在现有种植的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30亩以上,有较高的栽培管理水平,经县农业部门核实认定,每亩给予奖励200元。
(2)通过复耕抛荒山垅田种植粮食作物新种30亩以上,有较高的栽培管理水平,经县农业部门核实认定,每亩给予奖励500元。
2、永定区
根据2021年4月7日印发的《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永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种粮大户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农〔2021〕38号)可知,永定区2021年种粮大户奖励标准为:
(1)种粮30-49亩(含30亩)的大户,经验收合格,相关手续完整,每亩奖励100元。
(2)种粮50亩以上(含50亩)的大户,经验收合格,相关手续完整,每亩奖励200元。
二、种粮大户如何申报?
各地申报时间、程序可能有所不同,这里以永定区为例:
1、申报时间
根据各作物种植(早稻、中稻、一季晚稻、双季晚稻),玉米、高粱、甘薯、马铃薯、大豆、木薯等的不同季别,于收获前20日为种粮大户申报截止日。
2、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表
在当地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户领取并如实填写《种粮大户粮食种植面积申报表》,提交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当地经管站签章)或租赁合同、购种发票及种子包装袋等。
(2)签字初审
经过村民小组长签字,村(居)委会对《申报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进行初审并盖章后上报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3)核查公示
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对申报表及提交资料进行实地逐户核查,核实无误后,将《种粮大户种植面积申报表》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4)下拨资金
乡镇(街道)公示无异议后,种粮大户汇总表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盖章上报农业农村局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资金下拨。
总结:2021年种粮大户奖励标准各地是不同的,少则一两百多则四五百,但是需要种粮大户自己去申报才行。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