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17种农村产权必须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
2021-06-29 19:00: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113
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以及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和农村集体资金采购,必须通过交易中心进行。否则属违纪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资产流失的,从重处理。这17种农村产权必须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
1、林权
即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2、“四荒”使用权
即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
3、农村集体预留土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土地经营权。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即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包括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
5、农村集体资产股权
即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个成员(股东)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数额。
6、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使用权和所有权
农业设施主要包括种植设施和养殖设施,农业设备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7、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设施的使用权
包括小型水库、小型沟渠、小型水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知识产权
即涉农专利、商标、新品种、新技术等。
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生物资产
即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
10、农村集体所有的水权
即区域水资源使用权、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
11、农村集体资金建设项目
包括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筑安装、装饰、绿化、道路、桥梁、泵闸站修建、河道疏浚、土地整理、水利项目、集镇市政工程建设等),金额50000元以上或者金额不足50000元但乡(镇)党委政府认为有必要进入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的。
12、农村集体资金采购项目
农村集体资金采购大宗物品、设备、材料,金额10000元以上的。
1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出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大宗物品、设备、材料等,无偿资助、捐赠给农村集体所有,形成新的集体资产的。
14、上级各类扶持农村建设发展的项目,项目资金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投向及数额明确,且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
1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组织土地流转的。
16、农业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
农业产业项目是指除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之外,所有以企业为主体,融合一二三产业,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农业投资项目。农业产业项目流转交易是指农业产业项目的非国有股东,以其在农业产业项目中出资依法所享有的股东权益,部分或者全部采取招商(使用权)或者转让(所有权)方式流转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并订立合同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过程。
17、工商资本租赁农地
应按《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农经发﹝2015﹞3号)规定,通过交易中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