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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什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好处有哪些?

2021-06-11 17:55:2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679

为了更好的保障土地资源不被滥用,国家对其农村土地的政策也经过了三次的土政策的调整改革。那么,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什么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摄图网

一、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什么?

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具体介绍如下:

1、在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宣布印发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部署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主要目标如下:

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并且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2、在2015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启动了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国共33个试点县。

33个试点县(市、区)名单: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泽州县、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余江县、山东省禹城市、河南省长垣县、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郫县、四川省泸县、贵州省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好处有哪些?

1、村民可以分红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农村集体每个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将“村民变股东”,是集体资产改革的一大亮点,也是实现集体资产收益人人有份、人人受益的有效形式。所有村民每年都会有集体资产收益分红,都能在集体资产管理经营中受益。

2、农民收入增加

集体资产改革中,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也就是说股权将按各村现有人口固定下来,“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这样说来,股权也成了农民的一份财产,农民对股权有占有、收益的权利,同时也有有偿退出、转让、抵押、担保、继承的权利,这就让农民的财产性收益大大增加。

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什么的内容分享,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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