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受让方是什么意思?土地受让方有哪些义务?
2021-06-03 17:58:5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185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增幅明显,越来越多的农户选择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这样不仅能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减少土地浪费,还为农业经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土地承包方有权依法将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那土地受让方是什么意思?需要缴纳哪些税?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受让方是什么意思?
土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流转,通过流转双方平等协商后,得到这块土地的一方就是土地受让方,一般可以是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尤其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达成流转后,受让方想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的,应当事先提出申请,并取得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提前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约定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土地受让方有哪些义务?
1、依法流转
土地受让方应当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自身流转行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依法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自觉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履行合约
土地受让方应当自觉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内容,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3、保护土地
土地受让方不得给损害土地,不得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土地受让方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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