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怎么申请?都要走哪些程序?可以继承吗?
2021-05-30 18:10:0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64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那么宅基地怎么申请?都要走哪些程序?可以继承吗?
一、宅基地怎么申请?都要走哪些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了以下具体程序:
申请审查: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审核批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
乡镇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二、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因继承地上房屋的,可以继续使用。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分别归属国家和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的人身依附性也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又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
在宅基地之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