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和加工企业的开办条件有哪些?附企业义务
2021-05-31 16:45:3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36
农业生产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废弃物,农膜就是其中一种,而为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各地都在推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也一次催生出了废弃农膜回收和加工企业。那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和加工企业的开办条件有哪些呢?这类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呢?
一、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和加工企业的开办条件
根据《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9〕57号)第二章第十五、十六条的内容,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和加工企业的开办条件如下:
1、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内具备合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承担任务的区县域内有较为完善的回收网络;
(3)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4)具备与回收规模相适应的分拣贮运能力;
(5)近3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加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内具备合法塑料加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取得本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资质;
(3)具有完善的生产、安全、仓储管理制度;
(4)年加工能力至少能满足当地区县的回收量;
(5)近3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应履行的义务
根据渝府办发〔2019〕57号文件第二章第十七条的内容,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1、诚信守法经营,财务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
2、根据承担的任务量,制定回收加工细化实施方案;
3、公平交易,不得故意压低收购价格,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4、按时报送进度和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建立健全回收加工档案资料和佐证材料,保存期不低于5年;
6、积极配合验收,主动提供相关台账单据、证明材料等。
注意:回收加工企业与当地区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牵头部门签订回收加工协议,约定年度目标任务量、推进进度、验收、资金补助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和加工企业的开办条件以及应履行的义务”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