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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1-05-06 14:05:45来源:滕州市人民政府阅读量:66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鲁政发〔2020〕1号)要求,全面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5年,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到2030年,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半数以上乡村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意见。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截图

一、突出优势产业,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稳定粮食生产。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着力稳面积、稳产量,巩固提高粮食生产稳定度。严守129.4538万亩耕地红线,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量保持在78万吨左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二)推进生猪稳产保供。深入实施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落实好环评、用地、信贷等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确保2020年年底生猪生产接近常年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调整优化养殖结构,推进畜牧渔业转型升级,提高稳产保供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财政局)

(三)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在设施农业、林业方面,以扩大蔬菜、苗木等作物设施种植面积为重点,新建改建一批智能温室、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在设施牧业方面,以提高生猪、肉鸡等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为重点,新建改建一批规模以上生态养殖场;在设施渔业方面,以推广工厂化养殖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渔业设施养殖面积。(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四)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思路,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为载体和依托,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5年,培育2个以上十亿级、2个以上亿级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五)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培植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冷链物流中心,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及果蔬鲜切、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环节。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规模以下企业转规上。加大“双招双引”力度,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新六产”。到2025年,争创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争创示范企业7家,创建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家,培育一批市级“新六产”示范镇、示范主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六)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大力培育赏花采摘、休闲度假、民俗和体育健身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开展农渔家乐、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和示范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规模适度的田园综合体。到2025年,乡村旅游消费收入达到30亿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

(七)提升乡村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机作业及维修、土地托管、农资供应、绿色技术、废弃物利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到2025年,创建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7家,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3.2亿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大数据局、市供销合作总社)

三、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持续增长

(八)提升耕地质量。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生态地膜栽培和秸秆高效利用模式及技术,推动废旧地膜、微灌材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实现农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到2025年,全市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10万亩,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九)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提升动物防疫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化肥减量增效试点,推广厕所粪污好氧发酵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提升农产品质量品牌。重点培育一批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检测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品牌农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到2025年,全市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8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强化创新驱动,打造乡村产业科技支撑

(十一)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种质资源保护,推进“枣庄黑盖猪”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畜禽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深化农技推广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育农业“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乡土产业名品村。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服务机制。到2025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十三)提升农业科技园区。争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争创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科技引领示范镇村。统筹全市优势创新资源,开展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等集成创新,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落地转化,促进园区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培强产业主体,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十四)构筑乡村产业平台。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思路,突出主导产业,围绕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创建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7个;镇街围绕区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文旅业,创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强镇7个;村级围绕传统手工业、传统食品业、传统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市级及以上乡土产业名品村50个。通过平台打造,促进市、镇、村联动发展,辐射带动乡村产业兴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五)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创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8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家,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5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六)培养乡土人才。围绕农业产业布局,编制急需人才目录,定期集中发布,定向引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提升乡村吸引吸纳人才能力。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训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编制乡村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引进海内外适用人才,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农村产业带头人。到2025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稳定在2万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十七)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鼓励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金融机构应加大乡村产业信贷支持。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深化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支持龙头企业组织基地农户统一对接保险、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政企农银保担”多位一体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推广“鲁担惠农贷”“鲁青基准贷”业务。深化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每年筛选2个以上重大涉农项目入库,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授信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滕州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滕州支行、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农业农村局)

(十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重点探索推进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助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认真落实地方特色险种省级奖补政策,实现特色保险“一县一品”,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涉农商业保险,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滕州支行)

(十九)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将种植养殖配建的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探索推广乡村产业发展“点供”用地模式。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利用4年时间全面盘活利用现有闲散土地。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民宿、乡村旅游等业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流通、品牌营销、农业科技服务等产业。落实支持政策,对工商资本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照实际新增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补。工商资本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如有枣庄市滕州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滕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济阳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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