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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方案》印发

2021-04-20 09:54:23来源:青山区人民政府阅读量:690

2021-02-0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青山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方案》(青府办发〔2021〕3号),以下是文件内容全文。

青山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36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1〕1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职责使命

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包头市工作安排,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认真履职尽责 扎实推动耕地保护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各相关部门要排查摸清耕地“非农化”底数。要对照“六个严禁”,结合《自治区耕地“非农化”情况统计表》和《绿色通道占用耕地情况表》,开展全面自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分清类型,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二是相关部门要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对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常态化监控机制,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零容忍”查处新增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市自然资源局青山区分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牧局、两镇成立青山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分局。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方案》要求和《青山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1)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本地区、本行业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牧局要共同承担耕地保护工作,通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能,鼓励闲置耕地进行土地流转。区农牧局要合理制定生态建设目标,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坚决制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区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指导本地区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切实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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