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过公租房后悔了?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2021-04-15 13:43:2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031
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近段时间有消息称“千万不要住公租房,住过公租房后悔死了”。那么,住过公租房后悔死了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农交网的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住过公租房后悔死了
公租房居住是否会使人后悔,其实多半决定于个人的一个想法。而不同的人其想法也是大有不同的。就有多数住过公租房的人都觉得公租房是很不错的,其不仅能解决家庭住房问题,而且也可有效缓解经济压力。多数说公租房不好的,大多都是因为其缺点造成的,其具体缺点如下:
1、由于公租房的申请需求量大,所以每个城市都制定了相关的申请条件规定,限制变得很多。
2、公租房一般都是小户型的房子,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来说,并不是非常方便。
二、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当地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不同地区其规定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工作人员。
2、不能高于政府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年龄方面也有具体的规定,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3、申请人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外来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也许有具体的了解政策,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在本市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证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以上就是农交网带来的住过公租房后悔死了的内容分享。其是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其性质和实用性都是很好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质需求去申请,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