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出价
起 拍 价:1959872元/年
保 证 金:400000元
流转面积/数量:12561.24平方米
转出期限:15年
加价幅度:10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6-11-04 10:00:00至2026-11-17 10:00:00
竞价时间:2026-11-18 10:00:00至2026-11-18 16:00:00
优先竞拍人
:无






|
竞价时间
|
2026年11月18日10:00:00-2026年11月18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受让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
报名起始日期
|
2026年11月04日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7日10:00:00 |
|
标的坐落
|
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78号东方市人民医院8#应急备勤楼 |
挂牌底价 |
1959872元/年(不含税) |
|
流转面积
|
12561.24㎡ |
承租期限及租金支付 |
15年, |
|
受让押金
|
3个月中标年租金总和 |
||
|
竞拍保证金
|
400000元 |
||
|
重要事项说明
|
1、标的总面积为12561.24㎡,共11层(包含1层、6至15层),其中1层面积为1297.74㎡,有规划功能房10间(其中包含1间库房、1间管理室、1间便利店),6至10层,每层面积为1126.35㎡,每层有28间双人宿舍,11至14层,每层面积为1126.35㎡,每层有15间小套间,15层面积为1126.35㎡,有9间大套间。(注:若承租方需要,可调用出租方预留的2-5自留层,价格不变)。 2、租金按一年一付,1-5年支付中标价,6-8年支付中标价的105%,9-11年支付中标价的110%,12-15年支付中标价的115%;出租方同意给予承租方首年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预先支付第二年租金至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再划转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因装修行为或其他违约行为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产生违约金的,出租方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出租方有权从该笔预付的第二年租金中抵扣相应款项。抵扣后剩余资金自动抵作承租方第二年应付租金;若损失、违约金总额超出履约保证金及该笔预付租金之和,出租方有权就差额部分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3、租赁用途:用于康养配套+商务酒店复合业态,不要求整栋楼宇全部按康养业态运营,但装修设计必须落实相应康养、适老化配套设计要求,装修档次对标国内连锁全季/亚朵中档酒店标准,预估二次装修改造费用约4500万元。兼顾医院配套服务属性,可接待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康养旅居人员、商务、接待、会务等许可服务项目;不得开展医疗诊疗相关活动,如医院需求赋能的项目,须经医院审批同意。 4、装修改造、设计与建设要求:①全部装修改造资金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所有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消防专项方案,必须报送出租方审核,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工施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施工。②承租方严禁改动建筑主体结构、承重构件;不得改动原有消防主管、配电主干管线;不得增加建筑荷载;装修全过程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③装修档次对标全季/亚朵中档连锁酒店标准。④康养酒店专项适老化设计。⑤消防与安全硬性要求:全部装修材料符合国家阻燃防火标准,不得降低原有建筑消防等级;消防改造完成后,必须完成消防相关验收/备案,取得合规手续,方可开业经营。⑥承租方为装修施工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全部经营所需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完成消防验收备案等全部法定手续;证照不齐不得开业经营,全部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报名期间需提交竞租响应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交:装修方案简述(落实康养适老化配套设计,采用康养配套+商务酒店复合业态,对标全季/亚朵酒店标准)、运营管理方案、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应急征用配合承诺函;不满足本需求实质性条款,按无效响应处理。
|
||
|
出租方名称
|
东方市人民医院(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总医院) |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资产流转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的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相应的有效的内部决策; 3、出租方所提交的《转出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租方义务。 |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钟丽爽 16689646357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
2026年8月5日 东方市人民医院(东方市医疗健康团总医院)会议纪要(院务纪要[2026]33号) 2026年8月5日中共东方市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纪要(党委纪要[2026]31号) 2026年8月17日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党委会议纪要(第13期)。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意向承租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出租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作为违约金扣除。 4、租金按一年一付,1-5年支付中标价,6-8年支付中标价的105%,9-11年支付中标价的110%,12-15年支付中标价的115%;新承租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中标年租金总和,中标后交易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使用,承租方将租金、服务费支付至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后,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及租金划转至出租方;如报名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的履约保证金再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补齐。 5、出租方同意给予承租方首年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预先支付第二年租金至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再划转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因装修行为或其他违约行为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产生违约金的,出租方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出租方有权从该笔预付的第二年租金中抵扣相应款项。抵扣后剩余资金自动抵作承租方第二年应付租金;若损失、违约金总额超出履约保证金及该笔预付租金之和,出租方有权就差额部分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6、竞租人资质:具备酒店经营管理资质,拥有酒店运营团队,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信用中国可查);中标后须办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消防相关验收等全部经营手续。 7、承租方须充分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建筑现状、院区管理要求,自行评估装修改造成本、报建验收风险。一经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承担资产交付后相关事宜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潜在风险及相应损失。 8、意向承租方报名期间需提交竞租响应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交:装修方案简述(落实康养适老化配套设计,采用康养配套+商务酒店复合业态,对标全季/亚朵酒店标准)、运营管理方案、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应急征用配合承诺函;不满足本需求实质性条款,按无效响应处理。 9、租赁用途:用于康养配套+商务酒店复合业态,不要求整栋楼宇全部按康养业态运营,但装修设计必须落实相应康养、适老化配套设计要求,装修档次对标国内连锁全季/亚朵中档酒店标准,预估二次装修改造费用约4500万元。兼顾医院配套服务属性,可接待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康养旅居人员、商务、接待、会务等许可服务项目;不得开展医疗诊疗相关活动,如医院需求赋能的项目,须经医院审批同意。
|
||
|
重要揭示
|
1、禁止转包、变相转包条款(实质性条款):未经医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研究、评估同意,本项目不允许承租方整体转包给第三方运营;不得将经营权全部转让;不得通过股权变更、托管、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将全部经营业务转交第三方实际运营控制。确需引入专业第三方服务(保洁、维保),仅允许单项服务外包,须将外包协议报医院备案,承租方仍承担全部主体责任。违约后果:一经查实存在整体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出租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直接收回备勤楼房产,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索由此造成的全部国有资产经济损失。 2、租赁期内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疫情、抢险救灾等突发公共事件,出租方或属地政府应急部门有权对本物业实施临时征用:接到出租方或属地政府书面征用指令,承租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将物业、设施提供用于集中隔离、人员安置、防疫值守等用途;征用期间不收取房屋租金,客房等其他服务费用按照政府规定执行。承租方收到书面征用通知后,须在通知载明时限内完成住客清退、场地腾空,完成移交;征用期间承租方保障楼宇基础水电运维,不得拒绝、拖延、阻挠征用工作。征用结束后,按照指令返还场地;征用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由征用单位按规定补偿;设施自然损耗由承租方自行修复。应急征用行为不视为甲乙双方违约,承租方不得以此主张解除合同,不得向出租方索要经营损失赔偿。 3、租赁期满,不动产上不可拆除的固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医院)所有;高质且经医院认定可移动的设备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搬离,如造成建筑损坏,承租方承担全部修复及赔偿责任。 4、本资产出租为现状出租,如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出租成交价格。承租方承租期间经营资产所得归承租方所有。 5、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东方市人民医院备勤楼商务运营项目租赁合同》中约定。 6、农交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合同文本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及交易服务费,3个月内结清履约保证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东方市人民医院备勤楼商务运营项目租赁合同与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视为承租方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7、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
|
报名流程
|
竞买人须在2026年11月17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在报名期间参与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竞拍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中心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
||
|
竞拍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上限,出让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让方,出让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中心损失的; 2、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4、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转出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8、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流拍)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
|
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
||
|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期限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6689536547
|
||
|
平台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101、102铺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