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出价
起 拍 价:175537元(总价)
保 证 金:35200元
流转面积/数量:3392.01立方米
转出期限:1永久
加价幅度:100元(总价)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6-10-29 10:00:00至2026-11-11 16:00:00
竞价时间:2026-11-12 10:00:00至2026-11-12 16:00:00
优先竞拍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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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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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12日10:00:00-2026年11月12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受让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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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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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10:0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1日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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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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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风门岭取土场内 |
挂牌底价 |
175537.00元(总价)(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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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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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01m³(松方,折合7632.04吨) |
受让期限及价款支付 |
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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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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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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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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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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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方在本次出让前聘请的第三方公司对此次砂石资源进行测量、储量评估、价值评估、监理托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共计1.6万元,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支付方式、时间、账号等详见《购销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以下简称“购销合同”)。 二、采用“先付款后提货”方式,出让方收到货款后,受让方可开始提货,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造成违约的,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且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详见《购销合同》)。 三、受让方须在签订《购销合同》并缴完全部成交价款30天内将竞得的石料资源全部运输转移出出让方场地,运输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交价不含装卸费及运输费,石料进行转运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载、工程设备、人员配备及人员工资、交通运输、挖掘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交易的税费等都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运工作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及监管责任都由受让方承担。 四、受让方派出的人员在对石料进行转运装载期间、堆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和造成设备损坏以及石料运输至受让方指定地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经济损失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受让方不得以评估报告中的评估量和评估价值追究委托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出让方有权拒绝受让方未报备的运输车辆或危害现场交通安全的车辆进场作业,并对影响现场正常运行的车辆保留追偿受让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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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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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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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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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资产流转是出让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的资产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二、出让方出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相应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出让方所提交的《转出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出让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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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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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蝶 16689536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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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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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处置东方市省道S287叉新线七叉路口至新龙段新改建工程取土场剩余石方资源的请示(东自然资〔2026〕671号) 2026年10月21日东方市人民政府公文呈批单(办文编号OA2026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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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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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竞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竞买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意向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意向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确系实际负责经营管理的材料;如仅系挂名,存在利用高龄人员身份逃避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债务清偿等社会责任嫌疑的,将取消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意向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意向竞买人须为具有合法土石方生产加工经营资质的企业或建设施工等终端矿产品使用方,应当提供具备土石方处置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加工场地及设备、堆放场地等证明)。 四、意向竞买人遵守砂石资源出让相关法律法规。 五、信用查询截图出具时间要求:查询截图应当为竞买报名期内的页面截图,加盖竞买人公章;所有信用核查以报名截止时点公示状态为准,资格审查实行资格预审+成交后复核,成交后复核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成交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意向竞买人在竞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七、意向受让方应现场勘察标的,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按现状受让该项目,自愿接受出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以现状为准,报名即接受现状,产权瑕疵、实际交易数量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结果及交易服务费。 八、意向竞买人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竞买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出让方有权要求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违约金扣除。 九、约定中标后交易保证金作为出让价款使用,由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划转给出让方出具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定收款账户。 十、出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价款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出让方通过财政系统生成的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一次性支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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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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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为3392.01立方米(松方)不符,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二、本项目评估及挂牌价格均不含增值税,本次标的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三、其它未尽事宜按《购销合同》执行。 四、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标的竞得书》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在签署标的竞得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若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购销合同》与支付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第三方资源量估算、价值评估等费用),视为受让方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要求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让方,出让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有关标的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因项目瑕疵较大产生的数量、质量等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签署《购销合同》或者因为受让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让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也可联系出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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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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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6年11月11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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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在报名期间参与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竞拍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中心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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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上限,出让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让方,出让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中心损失的; 2、受让方通过获取出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4、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转出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8、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流拍)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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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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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期限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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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66895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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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101、102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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