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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分叉河地16.41亩集体土地出租

项目编码:B1-20261021-0014 发布时间:2026-10-21 18:21:47
报名中 距离报名结束仅剩 天 时 分 秒 44 人围观
起拍价 24615 元/年

最新出价

暂无最新出价

起 拍 价:24615元/年

保 证 金:13000元

流转面积/数量:16.41亩

转出期限:5年

加价幅度:1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6-10-22 10:00:00至2026-10-30 10:00:00

竞价时间:2026-11-02 10:00:00至2026-11-02 16:00:00

优先竞拍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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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

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101、102铺面
电话: 0898-3893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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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情
标的名称:板桥镇田头村分叉河地16.41亩集体土地出租
所在地区:海南省直辖县东方市
面积/数量: 16.41亩
标的类型:其他
四      至:

东至:村道公路

西至:新园村田间水泥路

南至:新园村田间水泥路

北至:邢日新承包地

其他说明:标的位于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分叉河地,标的有村道公路直达,靠近水利沟、电线杆,用水用电则需新承租方自行解决。流转年限5年,起拍底价:24615元/年(1500元/亩/年,不含税),流转用途:拟用于农业种植(用途按规使用);租金2.5年一付,每年递增3%。目前关于分叉河地块上原承包方种植香蕉树、香蕉幼苗,如有新承租方进场,则原承包方须在中标结果确认后一个月内完成清场,如原承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地上附着物全部归田头村集体所有,由出租方委托新承租方自行清场,如原承包方参与此次项目竞拍,并竞得,则无需清场。土地交付时间为承包合同签订且场地清场完毕当日。宗地图分叉河地用地:面积为16.41亩,其中基本农田16.41亩(具体以测绘图为准),承租方承租之后需依法依规使用。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原承包方享有优先权。详情请看项目须知。需现场踏勘:钟亨亮16689770646、苏敦云16689785646 、0898-38931829,监督举报电话:东方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898-25522746、0898-38952253、0898-12388、12345。
项目须知

竞价时间

 

2026年11月02日10:00:00-2026年11月02日16:00:00(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报名起始日期

 

2026年10月22日10:00:00

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10月30日10:00:00

 

标的坐落

 

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分叉河地     

挂牌底价

24615元/年(不含税)

 

流转面积

 

    16.41亩

承租期限及租金支付

5年
2.5年一付,每年递增3%。

 

承租押金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是

 

竞拍保证金

 

 

 

13000元

 

承租用途

 

拟用于农业种植(用途按规使用)

 

重要事项说明

 

1、目前关于分叉河地块上原承包方种植香蕉树、香蕉幼苗,如有新承租方进场,则原承包方须在中标结果确认后一个月内完成清场,如原承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地上附着物全部归田头村集体所有,由出租方委托新承租方自行清场,如原承包方参与此次项目竞拍,并竞得,则无需清场。土地交付时间为承包合同签订且场地清场完毕当日。

2、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原承包方享有优先权。

3、宗地图分叉河地用地:面积为16.41亩,其中基本农田16.41亩(具体以测绘图为准),承租方承租之后需依法依规使用。

 

 

 

 

 

出租方名称

 

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出租方承诺

 

1、本次资产流转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流转的资产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相应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板桥镇人民政府批准;

3、出租方所提交的《转出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出租方义务。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苏敦云  16689785646 

 

出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2026年07月26日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村级党组织委员会提议关于田头村老李园地块34.37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田头村分叉河地16.41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及田头村分叉河地(1)6.83亩集体土地挂网出租事宜 ;

2026年07月27日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村两委会商议关于田头村老李园地块34.37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田头村分叉河地16.41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及田头村分叉河地(1)6.83亩集体土地挂网出租事宜;

2026年07月28日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党员大会审议关于田头村老李园地块34.37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田头村分叉河地16.41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及田头村分叉河地(1)6.83亩集体土地挂网出租事宜;

2026年07月31日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关于田头村老李园地块34.37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田头村分叉河地16.41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及田头村分叉河地(1)6.83亩集体土地挂网出租事宜;

2026年07月31日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关于田头村老李园地块34.37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田头村分叉河地16.41亩集体土地挂网发包及田头村分叉河地(1)6.83亩集体土地挂网出租事宜;

2026年08月17日关于东方市板桥镇田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田头村老李园地块34.37亩集体土地、田头村分叉河地16.41亩集体土地及田头村分叉河地(1)6.83亩集体土地挂网出租的请示;

2026年10月08日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田头村老李园地块等三宗集体土地挂网出租的批复。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应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意向承租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出租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作为违约金扣除。

4、租金按2.5年一付,每年递增3%,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2.5年的租金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再划转给出租方。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实地踏勘,全面知悉标的实际情况与现存相关事宜,自主做好前期研判评估。一经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承担土地交付后相关事宜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潜在风险及相应损失。

6、约定中标后交易保证金作为租金使用。

 

 

重要揭示

 

 

1、承租方依法转租、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与第三方合作,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村委会备案,且须将土地再流转产生的增值收益的50%上交给出租方,连续2年未按约定上交增值收益,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并且无条件收回土地,且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承租方应保护承租土地完整不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本标的按现状出租,本标的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如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出租成交价格。

4、承租方承租期间经营土地所得归承租方所有。

5、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约定。

6、农交中心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出租方提供的《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文本并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 7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与结清租金、交易服务费,视为承租方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7、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报名流程

 

 

竞买人须在2026年10月30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ongfang.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拍保证金缴到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1、《报名材料》(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承包(受让)申请书》、《交易公示》;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名及加盖公章(手印)。

 

 

竞价规则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在报名期间参与报名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取得竞拍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2、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可拆分,参与竞价的标的必须为全部标的。


3、竞买方可以按报价原则多次报价,系统采集最高报价为有效报价。


4、本次竞价方式为: 阶梯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最小变动单位(100.00元)的整倍数。


5、本次竞价持续时间为6时0分0秒(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6、本次竞价结束前可查看其他客户报价。


7、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报价者,系统将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先报价者中标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竞拍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中心收到未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予以返还。


9、交易当事人约定竞拍保证金转成交易价款,竞得方应支付合同约定价款扣除保证金转成交易价款后的部分价款;转成交易价款后如有剩余,中心收到竞得方签署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竞拍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上限,出租方有权要求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中心损失的;

2、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5、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6、《转出申请书》中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7、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8、竞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流拍)的,视为违约,所有竞买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八所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204

 

竞拍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竞拍保证金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期限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东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实际面积与挂网面积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单位名称:东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东方支行

账号:1020156100000158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8931829、16689536547

 

平台地址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33号101、102铺面

 

出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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