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出价
起 拍 价:50000元/年
保 证 金:15000元
流转面积/数量:9.556亩
转出期限:5年
加价幅度:1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6-07-30 10:00:00至2026-08-05 10:00:00
竞价时间:2026-08-06 10:00:00至2026-08-06 16:00:00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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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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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0:00-2026-08-06 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 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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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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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6-08-05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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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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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和庆镇海榆西线旁 |
挂牌底价 |
50000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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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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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6亩 |
出租期限及租金支付 |
5年 一年一付,每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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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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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需缴纳最终竞拍成交价年租金的50%作为租赁押金。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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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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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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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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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承租之后需符合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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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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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方资产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从事经营活动时,如需搭建临时建筑物应向出租方书面说明情况,涉及报建、施工、消防等相关手续及相关管理工作由承租方全部负责,出租方可给予提供场地所属土地相关资料等协助。如因违建等原因,致使政府查封、拆除、涉税、罚款等后果,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如由出租方代付的税费、罚款,承租方须全额支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禁止堆放危险化工品、垃圾等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物品;禁止加工性生产。 3、承租方自行解决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供应,出租方给予协调办理有关事宜,所有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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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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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木排热带作物场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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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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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土地出租是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土地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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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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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天捡133898330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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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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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文件:海南省木排热带作物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文件:中共海南低空基础设施农场公司联合党支部会议审议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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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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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 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按公告规定时间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标的详细情况,同时须仔细阅读本中心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一旦提交竞买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标的交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同意遵守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须知。 3、意向承租方如成功竞拍下来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的,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平台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流转该标的,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5、租金一年一付,按先缴纳租金后使用用原则,合同期内租赁价格每年递增3%。 6、承租方需缴纳最终竞拍成交价年租金的50%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押金可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等,其剩余部分经双方确认完毕后无息返还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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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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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流转为现状流转,如与实际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2、宗地图9.566亩包含不能使用的农户争议、坟地、采石坑插花地0亩,可使用招标的是9.566亩,其中橡胶园0.246亩,灌木林地4.61亩,工业用地0.744亩,采矿用地3.956亩,承租方承租之后需符合使用要求。 3、出租方资产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从事经营活动时,如需搭建临时建筑物应向出租方书面说明情况,涉及报建、施工、消防等相关手续及相关管理工作由承租方全部负责,出租方可给予提供场地所属土地相关资料等协助。如因违建等原因,致使政府查封、拆除、涉税、罚款等后果,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如由出租方代付的税费、罚款,承租方须全额支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禁止堆放危险化工品、垃圾等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物品;禁止加工性生产。5、承租方自行解决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供应,出租方给予协调办理有关事宜,所有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所承租的资产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相关需求,要发函至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 7、合同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应在合同租赁期届满之日前将自有物品搬离。出租方对承租方逾期物不搬离的存留品享有处置权。如承租方逾期不搬离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9、交易平台出具标的竞得书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标的竞得书,再由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并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的 5个工作日内结清首笔租金,若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标的竞得书、出租合同与结清首笔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0、本项目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儋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接受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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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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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在2026年08月05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儋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danzhou.nongjiao.com/)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儋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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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中心确定竞得方后,7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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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平台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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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儋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 账号:1021592300000323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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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具体收费标准请以中心发布的《儋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仅支持网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收取账户 单位名称:儋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 账号:1021592300000277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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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367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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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地址 |
海南省儋州市解放北路127号一楼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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